新华社福州12月18日电 题:福建三明:改革护绿色 林业富乡农
新华社记者秦宏
“没想到问题能够顺利解决。”今年7月份,福建省三明永安市洪田镇马洪村村民赖兴益拿着村里给的回购天然林的13万元钱高兴地说。
2005年赖兴益出资取得135亩天然林经营权。2016年国家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他的山林在承包期内无法变现,且面临承包到期后要交山地使用费问题,林子成了“矛盾林”。
今年三明市持续推进林改,通过生态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回购天然林。“回购的天然林改为了生态公益林,这既解决了生态保护和林农权益矛盾,今后还可通过生态林补偿增加村集体收入,一举多得。”马洪村村支书蓝光椿说。
三明市是全国林改策源地。“从1998年分林到户开始,三明林改一直紧扣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百姓收益三合一。”三明市林业局局长刘小彦说,从确定林业经营权、收益权和生态林管护责任,到完善承包制度政策、林业投融资体制等,如今林改已进入以综合改革促林业效益和生态效益增值阶段。
“今年我家认购了面值1200元的林票参与合作造林,到了新造林伐期,这些林票最少可分得7500元利润。”三明泰宁县杉城镇长兴村村民冯贵勤说,林票除了可分红,还能交易或质押贷款,这一新的林改措施非常好。
近几年,分林到户的山林经营随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变化逐渐出现一些弊端。分散粗放经营导致林业难融资、林权难流转,同时影响山林质量和效益。针对这一情况,去年底三明推出林票制度改革,引导有造林营林专业技术的国有林场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合作,按协定投资份额制发股权(股金)凭证,共同出资造林或经营现有山林,促进集约化经营。
今年1月份,泰宁县两个改革试点村参与合作造林1403亩,发放林票90余万元,村民全部入股。“林票制度有助于进一步放活林业经营权,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造林营林,提升山林生态和经济效益。”泰宁县林业局局长陈添兴说。
三明市森林覆盖率高,覆盖面积大。长期以来,不断丰富林产品种、延伸产业链提高森林自身价值以及通过生态价值转换实现森林价值再造,也是三明林改的重要内容。
洪田镇洪田村有“中国林改小岗村”之称,过去山林收入主要以卖木材为主,近年来,在政府引导下逐渐转型发展起毛竹种植产业。随着竹加工业日趋壮大,洪田村成为“靠山吃山”但不砍树、不毁林的富裕村。
厂区内机器轰鸣,货车排队装货……洪田村边上的福建省有竹科技有限公司产品供不应求、企业规模越做越大,4年前投资20万元建厂,现总资产已达2000万元。
“禁伐木材给公司竹制板材产品带来巨大成长空间。”公司董事长尹毅剑说,公司每年可为竹种植户带来500多万元收益,同时吸纳近百人就业。
通过不断推进竹产业发展,去年底,永安市拥有竹加工企业179家,竹产业总产值达到85.5亿元。
近年来,通过培育高价值木材储备基地,发展名贵药材种植等林下经济,拓展林产品加工业等,林业产业已成为三明富民产业之一。2019年三明林业产业总产值1146亿元,农民人均年涉林纯收入5000多元。
“随着森林城镇和森林乡村建设,森林生态旅游正在成为城乡发展新动力。‘绿水青山’进一步变为‘金山银山’。”刘小彦说,去年泰宁、将乐、大田等5个获评中国森林旅游美景推广地的县,实现森林旅游产值51.5亿元。 【编辑:田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