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2月8日电 (记者 张素)成立于2018年8月的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首批聘任了来自14个国家和中国港澳台地区的31位专家委员,如今再聘24人,55位专家委员的国别覆盖到25个国家。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因“一带一路”而生。2018年,官方发布《关于建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的意见》,其中提出设立国际商事审判机构,组建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构建多元化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等。同年,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第一、第二国际商事法庭分别在深圳、西安挂牌成立。
8日在北京举行的国际商事专家委员新聘活动上,多位新聘专家委员代表发表见解。大连海事大学原校长、国际海事委员会荣誉委员司玉琢表示,设立国际商事审判机构、组建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等一系列举措,体现了中国司法改革的开放精神,体现了中国司法实践的创新精神,体现了“共商共建共享”的合作精神。他说,作为专家委员会的新成员,将公平合理地担负起调解职责,并就国际商事交易规则的解释、域外法律的查明与适用等问题提供咨询信息或意见。
乌干达最高法院前首席大法官巴特·卡图雷贝在线上发言时说,当地正在进行的大多数基础设施项目来自中国企业,亦有许多中国商事主体在乌干达进行投资。中国企业需要了解乌干达的法律制度,与中方打交道的乌干达企业也需要了解中国现行法律制度。他认为亟需设立相应的机制使可能产生的商业纠纷得到有效调解。
事实上,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设立之时即提出为法律制度和法治文明的交流互鉴搭建重要平台。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回顾时表示,两年来,国际商事专家委员在参与域外法查明、提供专家咨询意见、开展学术交流等方面充分发挥“智囊团”作用,为推动国际商事法庭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当前已有138个国家和31个国际组织加入“一带一路”的“朋友圈”。另据中国商务部统计,今年1月至10月,中国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非金融类直接投资141.1亿美元,同比增长23.1%。
谈及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的发展,周强认为,一是积极推动国际规则发展和完善,二是推动中国法治与国际法治协同发展,三是建设国际一流法律智库。他强调,要发挥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作为国际司法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作用,不断增进法治共识和法治互信,共同推动“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建设。(完) 【编辑:王诗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