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执法合作 奏响长江保护协奏曲(法治头条·法治长江调研行②)
“黄鹤楼,白沙洲,长江江豚水面嬉戏,岸边人们面露微笑……”一段由市民拍摄的视频画面,正在武汉市公安局水上分局会议室播放。副局长王斌向记者介绍:“看到长江江豚重现,感觉我们日夜守护长江的辛劳特别值得。”
长江江豚,是长江水域生态的晴雨表,之前在长江武汉段已多年未见其身影。今年以来,市民惊喜发现长江江豚多次在武汉段等水面出现。这无疑是长江生态环境好转的标志,更是“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成效之一。
长江大保护,执法是关键。近年来,按照中央部署,长江航运公安局及沿江各地公安、环保、渔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密切开展执法合作,严厉打击整治破坏长江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及其背后的保护伞、利益链,为落实长江大保护、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执法难度再大,也要担当尽责
一份报告显示,在长江干流及其他大型支流、湖泊、水库周边,非法排放工业废水现象时有发生,非法采砂犯罪较为猖獗,非法捕捞案件多发,在省际交界处非法转运、倾倒、处置固体废物情况严重。
非法排污、非法采砂、非法捕捞、非法处废(以下简称“四非”),是破坏长江生态环境比较常见的违法犯罪行为,是执法监管的重点。长江全程6300多公里,流域面积180万平方公里。点多线长面广,执法监管任务繁重可想而知。执法面临哪些困难?长江航运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四级高级警长陈汉双讲了这样一个案例:
今年6月,长江航运公安局南通分局民警现场查获两艘海上捕鱼船,17副渔网连起来将近1000米。这么大的阵仗,可查获的渔获物仅1.86公斤。太蹊跷了!民警通过明察暗访,分赴江浙沪,历时近半月,终于查明案情。原来,这是一个团伙作案,他们分工明确、配合默契,通常在深夜或凌晨进行非法捕捞,有人专门盯梢执法艇,有人驾驶快艇穿梭于各条船之间收取渔获物,有了渔获物立即交给岸上的司机,再用厢式货车运往浙江、上海等地的水产批发市场。此案查获渔获物8500公斤,抓获犯罪嫌疑人17名。
“侦破这个案子很不容易!”陈汉双说,长江“四非”违法犯罪行为,有着共同的特点:时间往往选择在深夜,地点大多是无人偏僻处,且流窜作案居多,给执法带来一定难度。对此,湖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食药侦支队支队长郭恒杰深有同感。据他介绍,虽然打击破坏长江生态环境犯罪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严打震慑之下依然有一些不法分子变换犯罪手段,将犯罪活动由白天转到夜间、从网下转为网上,变固定作案为流窜作案。
“执法困难大,但我们的决心更大。”郭恒杰的话,道出了执法者责无旁贷、勇于担当的共同心声。
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就必须遏制住破坏长江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等部委,多次挂牌督办破坏长江生态环境案件。沿江各地成立工作专班,配备巡逻船艇及GPS定位仪、红外夜视仪、扩音器、探照灯、登船梯等水上专业执法装备,开展“零点查处行动”,推行公安局局长派出所所长担任河湖警长制度……一场区域流域间协作、各执法主体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的“长江生态保卫战”打响了。
执法协作做得好,监管漏洞才会少
素有“九曲回肠”之称的荆江,江面宽阔,水缓风和。荆州市荆州区长江禁采禁捕联合前线指挥部就设在荆江水面上。
一江清水,连着山水林田湖草等各种生态要素,涉及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众多政府职能部门。荆州区李埠镇派出所所长周彬介绍,以前尽管各个职能部门都在履职尽责,但执法监管效果却不尽如人意,“你在江上查,他往湖里跑;你在中游打,他到下游去”。现在联合执法有效破解了“部门各管一摊、地方各管一段”的执法难题。
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地方互动协作,整合执法资源、形成执法合力、封堵监管漏洞,成为涉水执法主体的共识和行动。联席会议、联名督办、联合巡航,奏响了执法力量的“协奏曲”,形成了对长江流域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突出违法犯罪问题保持不分时段、不限流域、综合执法、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
以联合执法打击非法捕捞为例,自今年公安部、农业农村部开展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截至11月20日,长江航运公安机关共破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406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41起,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案8起。湖北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非法捕捞刑事案件739件,打掉团伙47个,抓获犯罪嫌疑人826人,查处非法捕捞治安案件343件,治安处罚420人。
通过执法协作,荆州市公安局侦破了一起长江流域破获的涉案人员船只最多、涉案金额最大、涉案地域最广的非法采砂案。该案涉案人员共计700余人,涉案船只近500艘,盗采砂石1500余万吨,案值近2亿元,涉及重庆、湖北、湖南等11个沿江省份。参与办案的周彬说,如果不是执法协作、地方联动,很难把这么大的犯罪团伙打掉。
罚钱了事曾是一些地方“四非”现象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对此,沿江各地在执法协作过程中,注重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提高执法效率和打击效果。在湖北宜昌,一家工厂舍不得花钱购买污水处理设备,直接向长江排污。工厂负责人不但被处以2000多万元的罚款,自己还被追究刑事责任。此事震动极大,也促使沿江企业更加注重环保投入。
重庆市有大小河流4000多条、各类水库3000多座,执法监管任务繁重。守住生态环境保护的底线红线,坚持生态环境犯罪“零容忍”“出重拳”,2017年以来重庆公安机关共立案侦查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刑事案件5000余件,既彰显了公安机关维护长江生态环境安全的坚定决心,又展现了执法协作保护长江生态环境的强大威慑力。
深化打击效果,切断利益链打掉保护伞
对非法捕捞团伙进行全链条打击,才能避免“按下葫芦浮起瓢”,有效遏制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长江航运公安局南通分局局长孙德泉介绍,今年以来,他们将打击模式从“扫面拔点”转移到“断链破网”,紧盯非法捕捞、运输、经营等重点环节,深挖系列案件,推进全链条打击。
2020年9月,重庆市公安机关打掉一个非法捕捞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8名,查扣涉案船只2艘、渔具29套,现场查获渔获物130多公斤。经查,陈某毅等人在长江流域重庆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域使用电鱼具、“密眼网”等禁用渔具非法捕捞,渔获物销售至当地鱼贩及多家餐馆。陈某毅等1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江面无渔船,江中无渔网,江边无捕捞。”这是沿江各地落实长江禁渔令提出的目标。与此同时,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处处长李向军介绍,他们还加大了对水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农贸市场、商超等水产品重点场所的监管。
非法采砂往往牵扯黑恶势力,还有“保护伞”。河砂是建筑行业不可替代的填充材料,需求旺盛,价格飞涨。有犯罪分子不惜铤而走险,为争夺非法采砂地盘致人伤亡,或者用暴力威胁手段控制运砂船队。有的执法人员知法犯法、徇私枉法,充当耳目、通风报信,还有党员干部为非法采砂者“站台”“背书”提供保护。
沿江各地公安机关纷纷开展打击黑恶势力、砖砂石霸专项行动,对涉黑涉恶的环境案件,一律领导挂帅、提级督办,既打前端现行犯罪,又打幕后黑恶势力,确保断链破伞、打深打透。2018年以来,湖北省共打掉环境领域涉黑涉恶团伙230个,侦破个案164起,刑事拘留947人,移交公职人员违法犯罪线索35人次。
高压严打之下,长江“四非”违法犯罪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依法保护长江生态环境的社会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
打击是手段,预防是目的
相较于事后惩罚,事前防范才是对长江生态环境更好的保护。
“打击是手段,预防是目的。”郭恒杰介绍,湖北省公安厅要求全省公安机关打防结合、以打促防,注重开展长江大保护法治宣传,主动邀请媒体记者随警作战、现场报道部门联合执法过程,还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通报涉及民生的环境案件侦办进展,达到破获一批案件、保护一方环境、引导一方群众的目的。
“健康长江泰州行动”大数据平台通过视频监控、监测传感、无人机航拍、卫星遥感等科学手段,对长江沿线排口、工业、农业、航运、码头、岸线、生态、水质八大核心生态要素实行24小时智能监控;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5G通信等先进技术,整合利用相关部门数据,对97.8公里长的长江泰州段构建一张水、陆、空立体式监测监控网,实现沿江生态环境数据、监控、分析和管理的全覆盖。
统筹“人防”“技防”“物防”,善用“执法监管+群防群治”,在武汉,越来越多的社会力量加入“长江禁渔”。武汉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王文高介绍,他们与长江救援志愿队签订了长江禁捕护鱼合作协议。眼下,救援志愿队共有40个支队、1871名队员在长江、汉江边20个值守点进行值守,力求确保禁捕无死角。
沿江各地还积极扩大宣传,促进防治结合。长江航运公安局宣传处处长晏力介绍,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长江航运公安局基层民警采取走访宣传、张贴公告、播放村内广播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涉渔“百日走访活动”,不断提升群众知晓率、参与度。
老船工陈选奎退休后被聘为荆江水上综合执法艇驾驶员。“曾经,长江一些水域江水发黑,鱼类不见踪影,空气中弥散着一股恶臭味。经过近年来的严打整治,现在非法采砂、非法捕捞、非法处废、非法排污等现象的确少了很多。”说到这里,陈选奎紧锁的眉头舒展开来。他表示,保护长江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自己能为保护长江出把力,很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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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黄庆畅 徐 隽 金 歆 【编辑:房家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