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昆明12月2日电(缪超) 近年来,少数民族种类众多的云南省各级法院巧打民族特色牌,广泛建设民族调解室、地域文化调解室,就地化解民间纠纷,收到良好效果。
云南是中国少数民族种数最多、少数民族自治州县最多的省份,有25个世居少数民族、29个民族自治县。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滕鹏楚2日在昆明对媒体说,受限于地理条件和经济环境,少数民族地区的民众大多长期居住生活在一个地方,相邻彼此较为熟悉,是一个乡土熟人社会,民众相互间产生的矛盾纠纷大多是传统的民事纠纷。
非诉讼的化解纠纷方式恰恰可以解决司法裁判不能将矛盾纠纷所涉关系“一锅烩”的局限,通过人民调解员、村(社)、行业等调解组织的居中调解、和解,能将这些矛盾纠纷中涉及的相关问题、关联问题统筹解决掉,其处理结果更为民众所接受。
云南幅员辽阔,山区、半山区面积占到94%,辖区山高、沟深、路远,交通不便。滕鹏楚称,尽管这些年来,云南法院大力推进了巡回审判,但比起就住在家门口的调解员或调解组织所具有的“就近”、“救急”、“纠正”的天然优势,民众更愿意、也更方便寻求他们的非诉纠纷多元化解。“因此,一站式多元解纷、诉讼服务体系建设适宜云南。”
近年来,云南各级法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目前,该省法院共设立调解工作室568个,聘请特邀调解员17709名,法院专职调解员961名。统计显示,2020年1至11月,诉前调解案件98593件,调解成功41866件,司法确认15870件。
在此过程中,云南广泛建设民族调解室、地域文化调解室,引入熟悉民族习惯、风土人情的民族人士作为调解员,配置双语法官192人,聘请双语调解员585人,民族特色化解纠纷的经验做法得到不断推广。(完) 【编辑:田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