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西宁11月28日电 (孙睿)记者28日从青海省人社厅获悉,青海省人社厅日前会同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扶贫开发局等1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多管齐下,全力推进青海省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
《措施》指出,在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外出就业方面,青海省纾解企业困难巩固就业岗位,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开展“一企一策”贴身服务;落实项目拉动消费创造就业机会,优先投资带动就业能力强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促进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推进海东西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完善措施、优化服务、鼓励农民工通过多种形式实现灵活就业。在支持和鼓励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方面,发展高原特色产业扩大就业,支持种植养殖及相关产业发展,推进“青绣”三年行动计划,促进高原乡村特色旅游产业发展;落实乡村振兴项目增加就业,将以工代赈发放劳务报酬的资金占比由10%提高至15%以上;鼓励返乡入乡创业带动就业,搭建创业服务平台,按规定给予创业补贴等。
同时,在统筹城乡就业服务依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方面,健全完善就业服务功能,失业农民工按规定进行失业登记并享受基本公共就业服务;提高职业教育培训针对性,开展以工代训、定岗培训、专项技能培训等,按规定给予农民工相关补贴;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强企业招工用工指导,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和劳动争议处理;做好失业农民工生活保障,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及时纳入城乡低保和临时性救助范围。
在突出做好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方面,巩固贫困劳动力外出就业成果,千方百计稳定已就业贫困劳动力就业岗位;支持贫困劳动力在当地就业,实施以工代赈工程项目,优先吸纳返乡留乡贫困劳动力就业;加强重点地区后续就业帮扶,帮助“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大型安置区有劳动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至少有一人就业。
《措施》要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协同配合,强化服务保障,形成市场就业和政府促进合力,推动工作落实落地。(完) 【编辑:郭梦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