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10月20日电(张煜欢 汪旭莹)20日,记者于在杭州举行的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进一步提升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浙江省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年)》(下称《实施方案》)于近日出台。浙江将建3个省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加快补齐该省公共卫生防控救治短板。
今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方案的通知》。
随着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阶段,浙江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仍然较大。为此,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卫生健康委编制印发了《实施方案》,包括“防控、救治、支撑”三大维度16项建设任务。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谢晓波介绍,该省注重布局的适度超前,在加强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方面,浙江着力推进疾控机构标准化建设,促进省市县疾控机构业务用房和设施设备达标。浙江目标到2022年底前,疾病预防防控机制机构标准化率达到95%以上,传染病收治能力达到1.5床/万人。
同时,浙江着力提升省级疑难危重症诊治能力。在杭州、宁波、温州三地建设3个省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谋划建设平战结合的浙江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浙江还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加强防控,设区市疾控中心建设加强型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每个县(市)疾控中心应建有达到生物安全二级水平的实验室,完善基层哨点建设,所有建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基层哨点。
在加强医疗机构救治能力建设方面,《实施方案》要求提升浙江省级疑难危重症诊治能力、市级医疗救治、医疗机构预检分诊等七大能力。如市级医疗救治方面,每个设市区应当至少配备2套体外膜肺氧合(ECMO)设备;在定点医院基础上,选择至少1家适当规模的医院作为后备医院,发生重大疫情时可快速腾空整个院区,具备传染病收治功能。
此外浙江提出完善长三角区域公共卫生联防机制,强化区域性应对、一体化防控,加强信息互通、工作联动、资源共享。同时健全可疑病例区域通报制度,完善重点人员跨省市行动轨迹追溯办法,深化健康码互认互通,推动建立公共卫生等重大突发事件的高水平区域协同应急体系。(完) 【编辑:王诗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