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乌鲁木齐10月20日电 新疆发展研究中心20日发布《新疆少数民族劳动就业调查报告》(简称《调查报告》)。相关材料表明新疆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劳动就业,尊重少数民族民众劳动就业意愿,以服务为宗旨组织劳动就业。
近来,西方一些智库发表报告称,新疆存在“大规模强迫劳动”现象,一些政客也大肆鼓噪“新疆强迫劳动论”。那么,新疆是否存在他们所称的“强迫劳动”呢?带着这个问题,新疆发展研究中心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对新疆少数民族民众劳动就业状况进行了调查。
调查组实地走访了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克拉玛依市、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苏地区、石河子市,以及北京、天津等地的70多家企业、农村劳动合作社和个体创业点,与800多名企业管理人员、员工、个体户和少数民族民众座谈访谈,研读了2016年以来26份政府文件和2005年以来48篇相关学术论文。综合分析认为,新疆和内地省市、各级政府部门、有关企业积极帮助新疆少数民族民众劳动就业,充分保障了各族民众的劳动权、发展权等基本权利,各族民众自愿劳动、自主择业、自由创业,完全不存在所谓“大规模强迫劳动现象”。西方一些智库的论点是不正确的,有关论证和依据也是不科学的。
《调查报告》称,新疆各级政府都成立了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就业工作。调查组分析了近几年新疆官员讲话、政府工作报告、工作规划和总结,发现“重视就业”“扩大就业”“稳定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就业”是高频词。近年来新疆《政府工作报告》每年都单独成段对就业工作作出专门部署。
《调查报告》称,政府组织少数民族民众外出劳动就业始终以自愿为前提,事先征求民众就业意愿,包括就业地区、行业工种和岗位、培训需求等,民众自愿报名后对岗位所需技能再进行培训,这样的工作流程在政府文件中都得到明确阐述和强调。对个别因健康等原因不愿就业的民众,充分尊重他们意愿,绝不强求报名培训。
《调查报告》称,政府组织各族民众就业程序是:用工企业提供需求岗位和人数信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汇总后通过互联网、人力资源市场等多种途径公开发布,村委会(社区)把招聘信息发布在本村(社区)公示栏,村委会(社区)人员到未就业人员家庭了解就业意愿、宣传招聘信息,民众自愿报名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后上岗,一条龙服务为少数民族民众就业提供了组织保障。
每年,新疆各级政府在就业技能培训领域投入大量资金。据统计,2014年至2019年,新疆安排各类技能培训多达695.7万人次,其中南部四地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阿克苏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232.5万人次,新增创业37.94万人,带动就业82.74万人,年均创业7.59万人。
《调查报告》称,在政府帮助下,很多少数民族民众找到了满意的工作。2014年至2019年,新疆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就业1657万人次,年均276.2万人次,其中南疆1007万人次,年均167.8万人次。(完) 【编辑:苏亦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