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济南10月15日电 (沙见龙 张干 韩苗苗)记者15日从山东省审计厅获悉,该厅与山东省教育厅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省属本科高等院校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联动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助力新时代山东高等院校高质量发展。
山东省审计厅今年7月发布了该厅对山东省教育厅及6所高校2016年至2019年推进“双一流”建设情况的审计结果。2016年以来,山东共支持20所高校64个学科实施一流学科建设,累计投入财政资金32.16亿元(人民币,下同),在高水平团队和师资队伍建设、科研成果产出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发现了学科培育建设不到位、科研成果服务产业发展成效低、部分资金使用不规范、部分大型仪器设备利用率不高等主要问题。
据山东省审计厅相关处室负责人介绍,被审计对象中,部分学科建设目标设定不清晰,有的在高水平创新平台、高水平科研成果、高素质创新人才等方面未设定建设目标;部分学科建设目标未按期完成。2016年至2019年,该省6所高校共获得授权专利10919项,截至审计日,仅有160项通过技术转让、技术合作等方式实现成果转化,转化率仅为1.47%。有的高校资金支出结构不合理,设备购置占比较高。抽查发现,截至审计日,2所高校有3.8亿元专项资金未用于一流学科建设。此外,5所高校有452台设备未按规定开放共享,占全部的65.6%;有305台设备闲置或年使用时间少于800小时的标准机时,占全部的50.25%。
对此,《意见》中强调,要形成工作合力,增强审计整改质量和成效,建立审计结果通报机制,每年联合通报审计查出的共性问题和审计建议。省教育厅组织各省属高校对照通报问题,举一反三,自查自纠,从根源上整治问题。各省属高校抓好本校问题整改工作,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把解决问题和建章立制统筹起来,用制度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建立审计资料共享机制,省教育厅及时将省属高校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内部审计报告及问题整改情况与省审计厅共享,便于省审计厅加强对省属高校内部审计成果利用。建立审计人员业务能力提升机制,省审计厅通过培训、以干代训等方式,助力提升高校内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意见》指出,要进一步落实审计整改责任制。各省属高校主要负责同志是审计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对审计整改工作负总责,按照分工负责、分类督办原则,建立整改台账,对账销号,确保整改任务不漏项,将审计整改情况作为学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推动形成分工明确、合力共抓的工作格局。省教育厅把审计整改情况作为考核被审计省属高校年度工作的内容之一,对措施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及时开展约谈。
据了解,山东省审计厅对不按规定期限和要求进行审计整改的高校,责令限期整改并通报省教育厅。对在审计整改中弄虚作假、出现重大问题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同时要求高校加强内部审计职能,足额配备教育主管部门和高校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切实加强内审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内部审计队伍专业化水平。(完) 【编辑:白嘉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