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苗一定经得起科学检验
本报评论员 金雨红
今日社评
新冠病毒疫苗具有公共产品属性,需要满足其可及性和可担负性。新冠疫苗正式上市后,将根据技术路线、使用规模等其他一些因素,在价格方面进行调整。我国快速启动多条疫苗研发路线,目前临床前研究取得积极成效,再次证明制度优势能够迅速凝聚各方力量,充分整合各方资源,协调发挥各方优势,推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科研能力显著提升。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9月25日举行吹风会,科技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中国疾控中心和疫苗研发相关工作组等部门负责人和专家出席,介绍新冠病毒疫苗工作最新进展情况。目前,我国有11个新冠病毒疫苗进入临床试验阶段,其中4个进入三期临床试验阶段并进展顺利。(相关报道见05版)
近来,新冠病毒在世界范围内持续蔓延。世界卫生组织9月24日发布数据显示,全球累计确诊病例超3166万例。多个国家或地区疫情卷土重来,一些城市再次采取禁限等管控措施。世界近200种进入临床或临床前阶段的新冠疫苗何时能够上市、是否安全有效、如何分配等问题,再次成为世人关注的焦点。
疫苗是防控传染病最有力的技术手段,对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具有重大意义。世卫组织对中国新冠疫苗予以高度评价,认为中国疫苗相关研究进度在国际上处于领先阶段。一些种类的新冠疫苗研制出来很简单,但投入使用却很艰难,必须符合严格的安全性、有效性等层层测试标准。中国新冠疫苗研制将坚持依法依规,在确保安全有效前提下,采取优化流程、无缝衔接等举措,全力以赴推动疫苗尽快上市。
新冠疫苗研发工作中,安全有效始终要放在第一位。一般来说,疫苗研发要经历临床前研究和临床试验阶段,三期临床试验进展快慢受很多因素影响,例如受试者人数、受试者感染病例的过程速度以及试验的具体结果等。每一个环节,研发团队都准备了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既要分秒必争,又要以安全性有效性为准绳,“不得不慢”以确保受试者安全健康。
新冠疫苗研发严格规范全流程管理,一个步骤都不能少。疫苗研发安全性、有效性得到验证后,还要完成商业规模生产工艺验证,建立可控的质量标准,经管理部门审批获得生产许可。虽然疫苗令人翘首以盼,但秉承科学严谨的态度,再急也不可能减少程序和降低标准。为加快疫苗研发进程,科研攻关组各相关部门调整组织管理方式,将疫苗研发审评审批的多个环节由串联改为并联,研审联动同步开展,最大限度提高研发效率,全力支持研发工作。
据透露,新冠疫苗指导价格一定会在大众可接受的范围内。新冠病毒疫苗具有公共产品属性,需要满足其可及性和可担负性。新冠疫苗正式上市后,将根据技术路线、使用规模等其他一些因素,在价格方面进行调整。为提高疫苗研发成功率,我国同步开展5条技术路线研发疫苗,各有优缺点,互补性强。这样的布局考量既具前瞻性,又有备无患,在疫情防控中,不同技术路线疫苗都可以充分发挥优势。
我国新冠疫苗研发工作总体上处于领先地位。科研攻关组围绕临床救治和药物、疫苗研发、病毒溯源和传播、检测试剂与设备、动物模型构建五大主攻方向,全力开展攻关,取得了积极成效,有力支撑了疫情防控工作。同时,我国疫苗研发还与多个国家的机构签署了合作协议,在多家科研团队中,北京科兴中维公司的灭活疫苗在南美、东南亚地区有关国家,已依法开展Ⅲ期临床试验,接种工作有序进行,贡献了北京力量。
新冠病毒是一种新的病毒,疫苗研发存在不确定性。新冠疫情发生后,我国快速启动多条疫苗研发路线,目前临床前研究取得积极成效,再次证明制度优势能够迅速凝聚各方力量,充分整合各方资源,协调发挥各方优势,推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科研能力显著提升。中国新冠疫苗第一针已经进入上市倒计时,全国上下数千名相关领域的科学家和工作者坚持按科学规律办事,竭尽全力,确保新冠疫苗经得起科学和历史的检验。 【编辑:于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