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9月24日电 (记者 杜燕)24日,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揭牌,标志着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设立。今后,北京将如何推动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和北京自贸试验区的政策联动?北京市商务局局长闫立刚在24日举行的发布会两者如何联动发展。
国务院9月份相继印发了《深化北京市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工作方案》、《中国(北京)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前者提出,支持北京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实施自贸试验区在服务业领域的开放政策;后者也提到强化自贸试验区改革同北京市改革的联动。
“这为北京下一步统筹推进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和北京自贸试验区改革联动创新奠定了政策基础。”闫立刚说。
两种不同类型的开放模式
闫立刚介绍,在中国高水平对外开放格局中,自贸试验区属于园区开放模式,自贸试验区的创新政策都在这个园区内实现,园区具有明确的四至范围,限定在一定的地理空间范围内,有利于开放压力测试和风险管控。
服务业扩大开放属于产业开放模式,主要是聚焦服务业的开放发展,就是服务业扩大开放这些政策不受地域限制,除特殊情况外,均适用于北京市整个行政区域范围,适合服务业领域跨地域、融合性强的特点。
他谈到,北京在产业开放的同时,也在借鉴自贸试验区园区开放的方式,提出要“推动服务业扩大开放在重点园区示范发展”的目标任务,积极探索“产业+园区”协同开放模式。“应该说,两种开放模式各有特点、各有优势,两者相结合的开放模式,有利于形成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开放格局。”
形成产业和园区双轮驱动创新格局
闫立刚表示,北京将充分利用好服务业扩大开放和自贸试验区两种开放模式,将北京自贸试验区作为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最重要的示范园区,加大先行先试的力度,推动尽快形成产业和园区双轮驱动的创新格局。
一方面,北京将支持服务业扩大开放的政策优先在北京自贸试验区内先行先试。比如,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工作方案中一些含金量高的财税政策,将优先在北京自贸试验区相关区域内先行先试。同时,工作方案中一些在特定区域实施的含金量高的政策,比如试行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设立私募股权转让平台、开展本外币一体化试点、探索会计师事务所在自贸试验区设立分所试点、允许境外知名仲裁机构及争议解决机构经批准后设立业务机构并按规定提供仲裁服务等等,也会探索在自贸试验区范围内先行先试。
另一方面,一些在北京自贸试验区内实施成熟的服务业扩大开放政策,按程序报批后,将优先在全市范围内复制推广,助力打造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自贸试验区将全面实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外资准入将进一步放宽。比如,取消信息服务业务(仅限应用商店)外资股比限制、允许外商投资文艺表演团体(须由中方控股),以及一系列相关政策通过北京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后,北京将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按规定程序报批后,优先在北京市范围内复制推广,为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探索更多的创新开放的新举措。
闫立刚指出,北京还将在管理模式、推进机制等方面进行统筹设计,力争形成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与自贸试验区政策的叠加、优势的互补、统筹管理、协同推进的互动发展格局。(完) 【编辑:田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