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实习记者 余华尊 北京报道
9月24日上午,国新办就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有关文件情况举行发布会。
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兼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局局长吴宏耀表示,用于农业农村的土地出让收入的资金,主要由市、县政府安排使用,重点向县级倾斜。
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兼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局局长吴宏耀(徐想 摄)
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地方财政支出结构。为此,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采取了相关措施。
此项改革从明年开始实施,允许地方分5年改革到位,到2025年达到目标要求。
同时,严格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允许将已收储土地的出让收入继续通过计提国有土地收益基金,用于偿还因收储土地形成的地方政府债务,并作为土地出让成本性支出计算核定。允许省级政府按照现行的政策,继续统筹土地出让收入用于支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融资资金的偿还。
此外,明确向县级倾斜的政策导向。《意见》提出,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主要由市、县政府安排使用,重点向县级倾斜,赋予县级政府合理使用资金的主动权。
吴宏耀还提到,地方土地出让收入的投向发生变化,改变的是使用范围和结构,但地方资金使用总量并没有减少,所以没有给地方政府增加新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