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2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近日,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总体目标方面,《意见》提出,到2025年,基本建成规模结构更加优化、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培养质量显著提升、服务需求贡献卓著、国际影响力不断扩大的高水平研究生教育体系。到2035年,初步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研究生教育强国。
资料图:一所大学迎来2020级研究生报到。中新社记者 刘冉阳 摄《意见》指出,要完善思想政治教育体系,提升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水平。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评价结果作为“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重要内容。
《意见》要求,优化培养类型结构,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稳步发展学术学位研究生教育,以国家重大战略、关键领域和社会重大需求为重点,增设一批硕士、博士专业学位类别。
此外,适应社会需求变化,加快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建立基础学科、应用学科、交叉学科分类发展新机制,按照单位自主调、市场调节调、国家引导调的思路,不断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健全退出机制。设立新兴交叉学科门类,支持战略性新兴学科发展。完善“双一流”建设动态监测与调整机制,引导建设高校和学科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
《意见》提出,优化布局结构,服务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完善省域研究生教育布局,建设区域性研究生教育高地。大力支持雄安新区、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长江经济带等区域发展优质研究生教育,振兴东北地区研究生教育。支持中西部地区发展与国家及区域战略相匹配的学科专业。
《意见》明确,深化招生计划管理改革,健全供需调节机制。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研究生招生计划调节机制。实施国家关键领域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招生计划。招生计划向重大科研平台、重大科技任务、重大工程项目、关键学科领域、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和“双一流”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的高校倾斜。
《意见》还提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精准选拔人才。完善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严格监管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制度体系。深化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优化初试科目和内容,强化复试考核,综合评价考生考试成绩、专业素养、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一贯学业表现等,择优录取;研究探索基础能力素质考试和招生单位自主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相结合的研究生招生考试方式。健全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扩大直博生招生比例,研究探索在高精尖缺领域招收优秀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办法。
此外,《意见》还明确,要完善科教融合育人机制,加强学术学位研究生知识创新能力培养;强化产教融合育人机制,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加强课程教材建设,提升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加强关键环节质量监控,完善分流选择机制;深化开放合作,提升国际影响力。
《意见》指出,全面从严加强管理,提升培养质量。要求加强学风建设,严惩学术不端行为。培养单位要完善学风建设工作机制,将科学精神、学术诚信、学术(职业)规范和伦理道德作为导师培训和研究生培养的重要内容,把论文写作指导课程作为必修课。抓住研究生培养关键环节,健全学术不端行为预防和处置机制,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力度。还要加强外部质量监督,严格规范管理。统筹运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质量专项检查、学位论文抽检等手段,强化对培养制度及其执行的评价诊断。严格规范培养档案管理,探索建立学术论文、学位论文校际馆际共享机制,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作为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动建立优秀学位论文示范制度,鼓励培养单位和学术组织开展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扩大学位论文抽检比例,提升抽检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对无法保证质量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撤销学位授权。对问题严重的培养单位,视情况限制申请新增学位授权。
《意见》还提到,切实做好经费保障,完善差异化投入机制。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体系,加大博士研究生教育投入力度,研究建立差异化生均拨款机制,加大对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研究生培养的支持。完善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合理确定不同类型研究生教育学费收费标准,健全教育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鼓励培养单位使用科研项目资金支持研究生培养。
此外,改革完善资助体系,激发研究生学习积极性。完善政府主导、培养单位统筹、社会广泛参与的研究生资助投入格局。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建立完善资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大对基础学科和关键领域人才培养的资助力度。培养单位要完善奖助学金评定标准,充分发挥奖学金的激励作用,探索建立动态调整的“三助”制度。适时调整国家助学贷款标准,给予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更多支持。
【编辑:李玉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