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济南9月17日电 (记者 梁犇)记者17日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即日起,在该省法院正式推行“跨境云司法”,推行后将准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及港澳台地区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不含港澳台居民),通过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山东高法微信公众号、山东微法院以及其他网上立案诉讼服务平台,按照指定流程进行网上立案、网上缴费,提交保全、执行申请,参加庭审等诉讼活动。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姚锋当天发布《关于推行“跨境云司法”的实施方案》。他指出,“跨境云司法”主要包括“云立案”“云送达”“云庭审”“云调解”“云保全”“云执行”等6方面内容。
姚锋介绍说,在立案方面,除现有以手机号注册的方式外,增设电子邮箱注册功能,开通境外中国公民网上缴费功能;在送达方面,经当事人同意,法院可以采取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诉讼文书,提高涉外送达效率;在申请保全、执行方面,允许境外中国公民通过电子诉讼服务平台提请财产保全、证据保全、执行申请等,同时网上提交电子保函。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张传毅通报了该省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情况。自2018年1月至2020年7月,该省法院共受理一、二审涉外商事海事案件13725件,审结13811件,结收比为101%。
张传毅表示,上述案件涉及英国、美国、日本、印度、马来西亚等40多个国家和地区,这些案件反映出当事人对中国司法能力的认可和信赖。该省法院审结一批具有典型意义和示范效果的案件,取得良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张传毅称,青岛海事法院处理的“尼莉莎”轮扣押案,有效避免涉事各方的巨额损失,外国当事人特意将轮船更名为“尊重”向中国法治致敬。该案的妥善处理,树立了中国审判机关良好的国际司法形象,提升司法公信力。(完) 【编辑:姜雨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