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拟出台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
严禁在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中设置“一票否决”
□记者 王原 报道
本报济南9月9日讯 为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省教育厅今天发布《山东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清单”要求,严禁各部门组织实施未经审批报备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严禁在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中设置“一票否决”或层层签订责任状,不得工作刚安排就开展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严禁以调研指导、学习考察、工作调度、观摩交流等名义变相开展中小学校或教师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夹带搞评比打分、排名通报、责任追究。不得在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和专业技能竞赛等评比考核中设置繁琐的评审程序和材料,不得以考试成绩、升学率、学历、论文、奖项作为唯一性评价指标。
切实减轻社会事务进校园负担,严格规范、合理安排教育扶贫工作任务,不得强制安排中小学校和教师承担教育扶贫以外的其他扶贫工作任务,不得安排中小学教师包村扶贫、驻村扶贫。严格规范学校和教师参与维护稳定、扫黑除恶、防灾减灾、消防安全、防艾等重要专项工作。
“清单”强调,切实减轻抽调借用教师带来的负担,严格限制和规范有关部门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帮助工作,对有关部门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超过半年的,一律安排其返回原单位工作。严格规范各级各类教师培训,不得硬性要求教师参加与专业发展无关的培训活动。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带来的负担不可忽视。不得硬性要求中小学教师关注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微信公众号或通过网络投票、点赞、答题、知识竞赛、推广宣传等方式开展与教育无关的活动。严格限制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会议和发文数量,不得在工作群、政务APP上滥发通知、随意安排工作任务,不得要求教师随时回复工作群信息。不得简单以教师学习笔记厚不厚、在线学习时间长不长、APP客户端分数高不高等评价教师政治学习成效。 【编辑:王诗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