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发布消息,将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提升为Ⅱ级。全文如下:
鉴于近期我省部分地区持续降雨,陇南、甘南、定西、天水等地洪涝灾害和地质灾害多发,造成严重损失,救灾任务重、困难多,形势严峻。省政府决定:自2020年8月22日20时起省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提升为ll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