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8月21日电(郭其钰 苏礼昊)21日召开的浙江公益诉讼三周年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上,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杰介绍,三年来浙江检方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7271件,启动诉前程序案件16172件,向法院提起诉讼552件。
从出台检察公益诉讼重特大案件标准,到出台关于服务保障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的意见,从成立首个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到建立首家公益诉讼(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联合实验室……目前浙江检察机关已初步形成以整改为主,以赔偿、修复、劳务代偿为辅的公益保护模式。
检察官办案。浙江检察院 供图专项监督回应民众关切
疫情之下,浙江检察机关将疫情防控作为最重要任务,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挂牌督办10件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同时加强防疫物资监管、医疗废弃物处置等领域涉疫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疫情期间共办理涉疫公益诉讼案件252件。
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针对蔡某某等人在微信朋友圈销售“三无”假冒N95口罩的违法行为,向杭州互联网法院提起全国首例网上开庭审理的公共卫生安全民事公益诉讼,被告被判支付三倍惩罚性赔偿共计82万余元。
此外,针对生态环境和食药安全领域等突出问题,浙江检察机关于7月启动为期三年的“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行动。其中守护“美丽河湖”专项行动将重点查办非法占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水域,非法围垦河道、湖泊,未达标废污水排入河道(湖泊)水域等行为。
据统计,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浙江检察机关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2679件,督促修复被毁耕地、林地1470余亩,督促清理各类垃圾固废9万余吨,补种树木5.9万余棵。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1250件,督促查处、回收假冒伪劣食品药品47吨。
探索新领域案件突出公益核心
5月,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下称《决定》),其中“积极稳妥探索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是《决定》的重要内容。
日前杭州市检察机关针对公共场所未建设无障碍设施、公共道路未设置盲道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共发现问题108个,发送诉前检察建议25件,依法保障了残障人士合法权益,助力杭州亚残运会建设。
“在办好案的基础上,浙江检察机关还注重将办案职能向社会治理延伸,通过开展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效果,做到标本兼治。”高杰说。
记者了解到,浙江多地创新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模式,其中杭州市检察院在办理一批互联网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基础上,创建互联网+检察公益诉讼创新实践基地,探索互联网检察公益诉讼规则,着力打造互联网检察公益诉讼新模式。
协同共治凝聚公益保护合力
经过三年司法实践,当前浙江公益诉讼更注重完善协同共治机制,激发公益保护聚合效应。
如针对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出台的《决定》,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郑军认为,《决定》进一步明确了检察公益诉讼的范围和相关保障机制,对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其介绍,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要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等形式,督促和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在跨区域协作方面,浙江省检察院还推动成立由高校、律所、公益组织等民间力量组成的长三角检察公益诉讼创新联盟,共同保护公共利益。
“目前浙江各市、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已出台了100余个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或决定,为补强法律规定和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制度支持。”高杰说。(完)
【编辑:苑菁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