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问题的干部不放过,没有问题的干部不耽误” 河南:澄清正名常态化让干部吃下干事创业“定心丸”
本报讯(记者余嘉熙 通讯员董君亚 实习生张昕迎)“经查证,反映吴涛同志的举报内容不实!”近日,在河南省宁陵县乔楼乡吴楼村召开的全村党员干部、群众代表大会上,乔楼乡纪委公开为吴楼村村委会主任吴涛做了澄清正名。
话音刚落,现场响起掌声,吴涛热泪盈眶,满怀感激地说:“感谢组织为我澄清正名,让我卸下思想包袱,今后,我一定更加努力工作,尽职尽责。”
此时有多高兴,一个月就有多委屈。一个月前,宁陵县乔楼乡纪委接到由县案管室转来的举报电话,反映吴涛在危房改造时,向村民索要500元钱。事关百姓利益,乡纪委立即展开调查,经核查发现,举报不实。
“调查清楚了,干部没问题,就要开个澄清会,光明正大地还干部清白。”宁陵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刘乐金说,澄清会的目的就是还干部清白,为干部撑腰,不能让敢拼敢闯的干部心里蒙上灰,影响了干事创业的热情。
一直以来,畅通信访举报制度都是严格管理监督党员干部,抵制贪腐的重要渠道。但不可忽视的是,也有一些别有用心者故意“使绊子”,借信访举报打击报复、诬告陷害干事创业者,不仅挫伤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也损害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有问题的干部不放过,没有问题的干部也绝不耽误。”2019年,河南省纪委监委制定出台的《河南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澄清保护党员干部暂行办法》,旗帜鲜明地向诬告陷害者亮明态度,详细规定了诬告陷害的行为认定、处理程序和处置方式,从制度层面给党员干部吃了一颗“定心丸”。
随后,河南全省各省辖市也相继出台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的相关规章制度,并强化执行,推动实现制度化、常态化。
“我们既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又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把强化监督和正向激励结合起来,形成‘当干部必作为、让干部敢作为、促干部想作为、使干部受监督’的良好氛围。”河南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说。
制度的出台落实,促进了澄清正名的常态化。现在,像宁陵县这样,由纪检监察机关公开为党员干部澄清不实举报的例子在河南越来越多地出现。据统计,2019年以来,河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核查诬告错告问题线索424件,为559名受到诬告陷害等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查处诬告陷害人59人。
余嘉熙
余嘉熙 【编辑:卞立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