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3日电 据国家卫健委网站消息,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下发通知要求,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运用中医药技术方法,推广戒烟干预服务和烟草依赖疾病诊治。
中新社记者 张亨伟 摄
上海某商场的醒目位置张贴了控烟公益海报及禁烟标识。中新社记者 张亨伟 摄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指南要求,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保障经费投入,将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日常工作,推动控烟工作经常化、制度化。鼓励把无烟环境建设纳入本单位相关绩效考核,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建设无烟环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劝阻技巧、戒烟服务等业务培训。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健全首诊询问吸烟史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提供戒烟咨询服务,二级及以上医院应当提供简短戒烟干预服务,鼓励将戒烟服务融入慢病管理。要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运用中医药技术方法,推广戒烟干预服务和烟草依赖疾病诊治。同时,要充分结合卫生城镇、文明城市创建以及健康城镇建设,持续推进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
通知要求,各地可结合世界无烟日以及各种卫生健康日等节点,通过会议培训、讲座、巡展、宣传栏、电子屏等形式,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对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政策要求、烟草危害科普知识、戒烟服务信息等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全民参与控烟、人人享有健康的良好氛围。要对各医疗卫生机构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和报道,挖掘示范典型,进行经验推广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