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发挥税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的作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进一步推出10项税收征管服务措施,助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这10项举措具体包括:提升税收大数据服务能力,推动长三角区域税收数据共享共用;将长三角区域部分城市列入首批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范围;推行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按次申报的除外)、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五税合一”综合申报;探索推进纳税申报预填服务;简化增值税即征即退事项办理流程,对除纳税信用级别为C级、D级以外的纳税人,在软件产品、动漫企业、黄金交易等11项增值税即征即退事项办理中,简并报送资料,减少环节,提高效率;加快土地增值税免税优惠办理;推进服务贸易对外付汇便利化,推进税务备案信息与银行间同步共享;统筹开展税收风险管理;推进税收政策执行标准规范统一以及构建统一的税收执法清单体系。
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2019年11月税务部门已经出台了16项税收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措施。此次新推出的10项措施,进一步丰富了长三角地区税收征管一体化和办税便利化改革内容,形成了“16+10”税收支持体系,可以为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带来更多实实在在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