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西宁7月24日电 (鲁丹阳文思睿)24日,青海首届“智汇三江源·助力新青海”人才项目洽谈会在西宁举行。会上,青海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发布了《青海省“人才+项目”支持服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据悉,《办法》适用于进行自主技术研发或创新成果转化,研发领域处于所在学科前沿,产业发展前景良好,创新成果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创新创业项目和人才团队。
青海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务国强介绍,《办法》从创新激励平台建设、创业扶持、人才引育、荣誉表彰、服务保障6个方面提出了26条优惠政策。
图为青海首届“智汇三江源·助力新青海”人才项目洽谈会现场的人才项目签约仪式。 鲁丹阳 摄“《办法》在住房安居、配偶安置、子女就学等生活保障方面进行了优化调整和统筹整合,力求以真金白银的政策、求才若渴的诚意,吸引集聚有志于助力新青海建设的急需紧缺人才。”务国强说。
《办法》提出,支持青海省外高层次人才到该省高校、科研院校、医疗机构等单位任职交流,支持人才到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开展创业,按规定享受创业扶持政策,支持“人才+项目”创建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对新认定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期内给予每年200万元的建设与运行经费支持,支持期限不超过5年。鼓励国内外科技成果转化平台落地青海。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办法》规定对生产技术(工艺)国际领先,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中国前列的企业,在青新设立的“人才+项目”,直接纳入“昆仑英才”行动计划给予相应扶持。
此外,“人才+项目”成员中,在青工作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外籍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并且各单位通过改造现有房、租购商品房、新建公寓房等多种渠道筹集房源,在交通便利、配套齐全的区域配置一批人才公寓,为“人才+项目”成员提供安居服务。“人才+项目”所在地政府应加强对人才及团队的服务与管理,给予相应资金支持,相应绩效作为市州党政领导人才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内容等等。
《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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