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州7月10日电 (索有为 蔡伟英 张薇)广东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下称“广东省地方志办”)10日通报,广东省地方志办日前制订出台《广东年鉴供稿工作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价办法》),以全面推进年鉴高质量发展。据悉,该办法是中国首部关于年鉴供稿工作评价的规范性文件。
《评价办法》共十三条,明确了制订宗旨依据、适用范围,明确了广东年鉴的性质,明确了供稿工作的评价原则、总体要求、评价指标、评价时间、组织实施、评价程序,明确了供稿单位对供稿工作的组织管理等,并附有评价指标和评分细则。
据悉,《广东年鉴2020》撰稿人员培训班日前在广州举办,部署开展年鉴供稿工作评价。《广东年鉴》是广东省人民政府主管、广东省地方志办主办的地方综合年鉴,是系统记述广东省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情况的年度资料性文献,是权威、全面、公开出版发行的年度省情资料工具书。
广东年鉴编纂委员会执行副主任、广东省地方志办主任陈华康称,供稿工作是年鉴工作的重要基础,供稿评价是解决供稿问题的创新举措,开展供稿评价有明确法律依据,为全面提高《广东年鉴》供稿质量和时效,打造精品年鉴,展示广东良好形象,更好服务党委政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民众,广东省地方志办印发《评价办法》,以突出规范供稿责任、确保供稿质量、提高供稿时效等方面为主要内容。(完) 【编辑:姜雨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