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7月2日电(记者 郭其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7月2日开庭审理一起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原告因不服行政复议,将杭州市人民政府告上法庭,杭州市副市长缪承潮作为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并答辩。
费某诉杭州市人民政府规划行政复议一案,系费某不服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向杭州某公司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认为该行为影响其住房采光等相邻权,向杭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杭州市人民政府经审查后,认为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不涉及建设项目的建设高度、间距等,对费某的住房采光等相邻权益不造成影响,故认为费某据此提出复议申请不符合行政复议受理条件,决定驳回其复议申请。费某不服该行政复议决定,向杭州中院提起行政诉讼。
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围绕法庭归纳的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
缪承潮在最后陈述时表示,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时一定要依法充分听取民众的意见,并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此次出庭应诉,主要也是来听取民众对杭州城市规划建设的意见建议。
“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通过本次庭审旁听,要从司法审查的角度来进一步了解民众对城市规划建设和发展的需要,从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科学规划杭州城市发展,共同建设美好家园。”缪承潮说。
据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活动,明确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相关义务,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又出声,保障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2019年,杭州两级法院共开庭审理该市行政机关为被告的一审案件1730件,其中1494件有负责人出庭应诉,负责人出庭率86.36%。2020年上半年,杭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为90%。(完) 【编辑:李玉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