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哈尔滨7月1日电(姜辉)截至6月15日,黑龙江省共结算新冠肺炎医疗总费用2613.9万元(人民币,下同),医保支付2070.6万元,医保支付比例为79.21%。这是记者从1日召开的黑龙江省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系列新闻发布活动第四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我们制定并实施了应对疫情的28个救治保障政策和措施文件,在抗击疫情中织牢织密‘医疗保障网’”。据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二级巡视员张冰琦介绍,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黑龙江省精准施策,通过对疫情期间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实施医保政策和财政政策综合保障、将核酸检测项目纳入医保目录乙类支付范围、将口罩酒精等疫情防控用品和中药预防汤剂纳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范围等举措,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
为了让医疗机构放心救治,不为钱操心,黑龙江省各级医保部门为包括救治定点医院和后备医院在内的600余家医院拨付医保专项资金5.3亿元,切实减轻了医院垫付资金的压力。各级医保部门先后为定点医疗机构提前预付医保基金45亿元,缓解了疫情给医疗机构带来的资金影响,有力促进了病患收治和疫情防控。
黑龙江省还及时做好医保费用的结算工作,截至6月15日,黑龙江省共结算新冠肺炎医疗总费用2613.9万元,医保支付2070.6万元,医保支付比例为79.21%。(完) 【编辑:刘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