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澄迈县委原书记案情披露:借“创造发明”架空县委常委会
6月10日早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报道称,日前,海南省委召开市县委书记集体廉政谈话会,省委书记刘赐贵对全省19个市县党委及洋浦工委书记进行集体廉政谈话,通报了海南建省以来查处的23名市县党政一把手严重违纪违法犯罪问题情况,用同级同类反面教材警示警醒全省的市县委书记。
其中,东方市委原书记吉明江、澄迈县委原书记杨思涛的部分案情再获披露。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报道提到,吉明江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为了能够“名正言顺”地乘坐飞机头等舱出行,他安排修改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东方市厅级干部可乘坐头等舱,他是东方市唯一的厅级干部,该条款为他量身定制。他无视民主集中制,不认真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把东方市范围内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都当成“家事”,自己“关门处理”。
吉明江,男,黎族,1963年5月出生,海南乐东人。吉明江于2009年8月任东方市市长(2012年8月晋升为正厅级),2014年5月任东方市委书记(正厅级),后于2017年2月调任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2018年7月被查。
海南省纪委监委之后在双开通报中指出,吉明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公务出差超标准乘坐飞机头等舱,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打高尔夫球等。省纪委监委还称其私欲膨胀,用权任性,腐化堕落。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报道还提到,杨思涛在澄迈工作17年,从副县长到县长、县委书记,从副处级逐步晋升到正厅级,在澄迈他“说一不二”。以县投资委员会代替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决策重大事项,是杨思涛主政澄迈时的“创造发明”,目的是架空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使他能无拘无束地大搞“一言堂”。
在其任职期间,杨思涛通过县投资委员会违规决策议题220个,组织原则、“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在杨思涛眼里形同虚设。他把内部监督制度看成“稻草人”,说监督是“盲人守门”,对班子成员的善意提醒充耳不闻。
杨思涛,男,汉族,1964年11月出生,广东大埔人。他自2008年起任澄迈县县委书记。
海南媒体2008年12月报道显示,为落实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积极应对金融危机,澄迈县召开专题会议,确立了“为一元钱投资服务”的思想,充分调动全社会的投资积极性。
为确保当地投资目标的实现,澄迈县委、县政府决定采取八项措施,其一便是成立专门的投资委员会,由县委书记杨思涛亲自“挂帅”,为前来投资的客商开通投资“绿色通道”,对申报的项目要在一个工作日内开会,一个工作日内出会议纪要,两个工作日内依法办理好手续。
此后,“澄迈县投资委员会”不时在当地媒体报道中出现。
例如,澄迈当地媒体报道显示,2013年11月6日下午,澄迈县投资委员会会议在县委常委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一批项目规划和方案。会议先后审议《关于要求同意海南新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整合美伦河8.36亩土地使用权的请示》、《关于湖北瑞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建设年产5000吨鱼胶蛋白肽项目的报告》等议题,并原则通过12个项目规划和选址方案。
2017年,杨思涛调任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并于2019年3月被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报道介绍,吉兆民(时任澄迈县县长)接任澄迈县委书记后很快就撤销了县投资委员会。
2019年11月,杨思涛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诉,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杨思涛被诉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33827.73849万元(其中收受23699.7458万元未遂),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滥用职权,致使国家经济损失人民币1234.151万元。
澎湃新闻记者 钟煜豪 【编辑:陈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