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里赞:
民法典不仅要为人所知更要被人理解
□ 本报记者 朱宁宁
5月28日,举世瞩目的民法典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获得表决通过。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成都市政协副主席里赞投下了庄严的赞同票。
“如果说,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和瑞士民法典分别是18世纪、19世纪和20世纪民法法典化的里程碑,我相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必将成为21世纪最具里程碑意义的民法典。”里赞指出,民法典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座大厦的重要支柱,将为法治中国建设筑牢根基,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身为法学教授,在里赞眼里,民法典不仅能统一民事法律规范、消除法律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对助力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也有积极意义,开启了我国法制史、法学史的新时代。
谈及为何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成为21世纪最具里程碑意义的民法典,里赞认为,主要原因在于这部民法典具有其他法典不具备的时代特征。
一方面,中国民法典提炼和回应了中国特色的民事法律实践。“这部民法典吸收了我国长期以来的民事活动经验,是新时代民事法律实践的理性总结,是我国市场经济建设数十年的制度提炼,回应了社会主义市场活动和社会治理的重要问题。”里赞举了多个例子。比如,针对长期以来我国民间借贷问题突出、高利放贷屡禁不止,由此引发不少刑事案件的现象,此次民法典明确禁止高利放贷。又如,鉴于目前建设工程领域存在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就投入使用的现象并且情况复杂,民法典最终删除了草案中曾经的“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而发包人擅自使用的,视为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再如,物权编认可了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通过具体规则设计降低了形成决议的门槛。
“这种以实践经验完善民事规则的例子在民法典中并不鲜见,都是对现有民事活动实践经验的有效利用,无疑将有助于提高法律的实用性与科学性。”里赞说。
另一方面,中国民法典借鉴和吸收了世界各国民事法律理论的精华。“你可以从这部民法典中看到对德国、日本、法国、瑞士、意大利等主要大陆法系国家民法理论和制度的借鉴。”里赞分析指出,不仅如此,此次编纂民法典过程中,在现有的民法理论上还创新了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要民法理论,典型表现就是人格权独立成编。
里赞具体介绍说,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欧美国家陆续兴起了人格权理论和法律制度,并将其作为现代民法不可或缺的内容,但极少将其上升到民法单独一编的高度,此次民法典将人格权独立成编,不仅体现了我们对西方民法理论的吸收和借鉴,也体现了我们对于人的关注。“可以说,对于人格权的保护,我们在法典编纂的意义上已经超越了诸多西方发达国家。这不但是我们社会主义国家重视人、重视人权的重要体现,也是我国民法典的一大特色,是民法理论的一大创新。”
面对崭新的民法典时代,里赞认为,接下来,要更加重视法典的人民性,始终要把人民作为立足点。“民法典是面向人民的基本法律,它不是为法官或法学家所写,而是为所有国人所写,它立足我们的现实生活,参与我们的民事活动,书写我们的民事权利和义务。因此,民法典不仅要为人所知,更要被人理解,使法典文字真正活跃在民事实践之中。”里赞强调,应避免绝对的纯粹学院派术语的普遍使用,在民法典颁行后应当进行大范围的民法典普法活动,提高法典的民众认知、认同。 【编辑:梁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