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6月2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2日发布数据指出,2019年,全国平均每万人刑事犯罪发案量为13人。
这一数据是以2019年的起诉案件数量——当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审查起诉案件1413742件,提起公诉1818808人,与中国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8年常住人口数比较得出。该数据通常用于反映某一地区范围和某一时期的社会治安情况。
据最高检发布,各地发案量较高的有:新疆38.8人/万人、浙江19.3人/万人、上海18.3人/万人、福建17.1人/万人、广东16人/万人。
具体来看刑事检察办案数据,2019年,检方起诉人数排在前十位的罪名分别是:危险驾驶罪322041人,占17.7%;盗窃罪249301人,占13.7%;诈骗罪119383人,占6.6%;寻衅滋事罪113850人,占6.3%;故意伤害罪111509人,占6.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79937人,占4.4%;交通肇事罪71133人,占3.9%;开设赌场罪70093人,占3.9%;聚众斗殴罪34789人,占1.9%;强奸罪27070人,占1.5%。
分析刑事检察办案数据还发现,2019年不捕率22.4%,同比增加0.3个百分点;不起诉率9.5%,同比增加1.8个百分点。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董桂文解释说,不捕率、不起诉率双双上升,说明检察机关更加注重发挥对刑事犯罪的过滤作用。
2018年12月,“捕诉一体”办案模式正式实施,并由最高检开始向全国检察机关推行。董桂文表示,从过去一年数据来看,检察官主动作为,“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共提前介入39861件次,同比上升44.8%”。同时,检方审查起诉办案效率进一步提升,办案周期缩短,“以山东省检察机关为例,平均审查起诉周期约32天,同比缩短7天”。(完) 【编辑:叶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