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张稳 张珈玮 济南报道
6月1日,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从吴春红处获悉,他将于6月2日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等材料,申请国家赔偿共计1872余万元。其中包括人身自由赔偿金9728071.25元;精神损失赔偿500万元;误工费和补偿费 200万元;相关医疗费用200万元等。
含冤16年无罪释放,吴春红申请国家赔偿1872余万元
2004年11月15日,河南民权县周岗村两名孩童“毒鼠强”中毒,一死一伤,吴春红被认定为因琐事“投毒报复”的凶手。
2005年6月23日至2007年10月30日,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三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吴春红死刑缓期执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三次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
2008年10月15日,商丘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吴春红无期徒刑;2009年7月6日,河南省高院驳回吴春红上诉,维持原判。
服刑期间,吴春红坚决不认罪,拒绝减刑,并多次递交申诉材料。2018年9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做出再审决定,认定吴春红犯故意杀人罪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指令河南高院进行再审。2019年10月24日,该案在吴春红服刑的浙江省金华监狱再审开庭。
2020年4月1日,吴春红“投毒杀人”案再审宣判,河南高院认为,原审认定吴春红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改判无罪。
4月1日上午,吴春红无罪释放。从2004年11月20日被刑拘,到无罪出狱,吴春红被羁押了整整5611天。
吴春红(左)
6月1日,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从吴春红处获悉,他和律师将于6月2日下午到河南高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据记者获取的《国家赔偿申请书》显示,吴春红请求河南高院支付人身自由赔偿金972余万元、精神损失赔偿500万元、误工费和补偿费200万元、相关医疗费用200万元,以及伤残赔偿金(具体金额待伤残等级鉴定后计算)。
同时,吴春红要求,河南高院在商丘市范围内,为他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不管最后赔多少钱,都买不回来失去的这16年的时间
“失去家庭生活5611天,从2004年11月20日被抓,一直顶着“杀人犯”的罪名,家人也背负着‘杀人犯’家属这顶沉重的帽子生活。我四次受审,每次都让我终生难忘,这些在我心里面永远都是耻辱。也让我生死几回,欲哭无泪。这种精神上的压力,到如今还是个迈不过去的坎。人生最好的十六年就这样过去了,再也回不去年轻的时候,再也做不了年轻时候想做的事。白白少活了十六年,用语言难以表达出自己内心的感受。”吴春红在《国家赔偿申请书》中称。
吴春红还说,“我被冤坐牢期间,家人被打受辱,妻儿有家不能回,儿女的学业没有完成,也没有找到工作。没有父母关爱下成长起来的孩子,谁又能知道孩子们的感受?作为父亲的我,没办法看到孩子们这十六年是怎么过的,在这种环境下成长起来的孩子,谁又能体会到我的感受和精神上的打击有多大?”
吴春红表示,他现在眼睛已经近乎看不到,视力日渐模糊,需要做手术治疗。并且经权威医院诊断,他在服刑期间耽误了治疗时间,目前眼睛想恢复正常已经是不可能了。
“不管到最后赔多少钱,都买不回来我失去的这16年的时间。” 吴春红表示。
身边离不开人,现在最希望早日抱上孙子
6月1日中午,吴春红的女儿吴莉莉告诉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由于吴春红的的身体不是很好,身边离不开人,所以明天她会和弟弟一块陪父亲前往郑州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
“我父亲现在精神状况还好,但是眼睛的情况很不好。前段时间刚做了手术,现在眼睛里面还都是红的,出门必须得要戴眼镜,右眼还是看不到。他的皮肤病也很严重,在家挂了有将近半个月的吊针了,今天还在挂针。”吴莉莉说,医生告诉他们,吴春红的眼睛已经不可能彻底恢复了,只能慢慢治疗,但是想恢复到正常视力是不可能了。
吴莉莉告诉记者,身体情况对她父亲生活的影响还是比较严重的,现在出门什么的都不方便,都是她弟弟陪着父亲。现在天气热了,但是因为皮肤病的原因,父亲还穿着很厚的衣服。
“我父亲连煤气灶都不会用,所以我弟弟现在一直在家陪着他。” 吴莉莉告诉记者,由于父亲身边一直离不开人,所以弟弟现在一直没工作。不过母亲半个月前回去工作了,因为母亲觉得在家帮不上什么忙,还不如出去干点活多少能挣点钱。
“刚开始的时候,我父亲各方面都不适应,现在慢慢比之前要好多了。之前电话也不会接,现在已经会接电话了,但是还不是太溜。”对于接下来的打算,吴莉莉表示,现在还没有什么计划,主要还是把父亲的病看好,让他的身体先恢复过来。
“不打算再让他干重活了,父亲喜欢写毛笔字,说想学学毛笔字,我觉得挺好的。”吴莉莉说,父亲现在最操心的就是弟弟的终身大事了。“整天催弟弟,让弟弟尽快找个女朋友,早点成家。父亲还说到时候他跟我妈就不出去了,在家给弟弟照顾孩子。还说像他那么大的,人家好几个孙子都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