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清远5月15日电 (记者 许青青)5月15日下午,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举行,经市人大代表无记名投票,马正勇当选为清远市人民政府市长。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清远市委书记、清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郭锋为马正勇颁发当选证书。
马正勇简介:
马正勇,男,汉族,1973年1月生,宁夏固原人,199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
1991.09-1995.07北京大学哲学系哲学专业本科学习(其间:1991.09-1992.07在解放军石家庄陆军学院参加军政训练)
1995.07-1996.10北京大学哲学系团委书记
1996.10-1998.01北京大学学生工作部管理科副科长(其间:1996.09-1999.07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
1998.01-1999.11北京大学学生工作部管理科科长
1999.11-2000.09北京大学学生工作部管理办公室主任
2000.09-2003.07北京大学学生工作部副部长
2003.07-2005.02北京大学学生工作部副部长(正处级,挂任广州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2005.02-2006.09广州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2006.09-2011.08广州市萝岗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统战部部长、台办主任,萝岗区民宗局局长、文联主席,广州开发区党工委宣传部部长、统战部部长、台办主任(其间:2001.09-2007.07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习;2007.03-2009.09在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习)
2011.08-2012.08广州市天河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12.08-2013.12广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
2013.12-2015.01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5.01-2017.03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2017.03-2020.01广州市海珠区委书记
2020.01-2020.05清远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副市长、代理市长
2020.05-清远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完) 【编辑:白嘉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