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5月14日电 (黄钰钦 梁晓辉)近年来,低龄未成年人严重恶性犯罪个案引发关注。针对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呼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14日表示,单纯降低刑责年龄能否从根本上有效解决低龄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还需进一步研究论证。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指出,近年一些低龄未成年人严重恶性犯罪的个案,如大连13岁男孩杀害10岁女孩案等,引发社会舆论关注。
该负责人介绍,中国刑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对低龄未成年人实施严重危害社会行为的处置作了相应制度安排,规定对因不满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不能“一关了之”,但也不能“一放了之”,在必要的时候,应由政府收容教养。但从实践情况看,这一制度实施还不充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切实做到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管起来。
“另一方面,单纯降低刑事责任年龄能否从根本上有效解决低龄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也还需要进一步研究论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指出,“将结合有关法律修改完善工作,进一步研究在制度层面建立和完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分级干预处置机制和有效教育矫治措施。”
当前,未成年人保护法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均已进入修订程序。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指出,未成年人保护法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修改涉及面广、社会各方面关注度高。2019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提出了许多中肯的意见,主要涉及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以及加强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教育矫治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以及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正在抓紧修改完善修订草案相关内容,尽力吸纳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完) 【编辑:白嘉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