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5月8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法院8日首次发布环境资源年度典型案例。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王旭光分析这些案例时表示,案件类型日趋多样性,保护范围渐呈广泛性,审判程序凸显复合性,诉讼价值显现主导性。
记者查阅40个典型案例发现,其中有“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诉现代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大气污染责任纠纷案”,这是中国首例将慈善信托机制引入公益诉讼资金管理制度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还有“贵州省榕江县人民检察院诉榕江县栽麻镇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管理公益诉讼案”,这是中国首例以保护传统村落为目的的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王旭光说,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中,应当贯彻预防优先理念,特别是注重发挥行政诉讼的预防和监督功能,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消灭在源头或者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注重修复亦是环境司法的基本特性。”他介绍说,此次发布的刑事案例中,人民法院将被告人履行生态修复义务以及赔偿生态环境损害的情况,作为依法予以从轻处罚的量刑情节。在相关公益诉讼案例中,探索适用限期履行、劳务代偿、增殖放流、技改抵扣、替代性修复等多种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承担方式以及代履行等执行方式,促进生态环境及时有效恢复。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援引数据称,2019年,各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结社会组织、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1953件,依法审结省区市政府提起的新型、重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36件,督促污染者处理固体废物14800吨,修复土壤、水体4224万立方米,修复土地、林地、矿山46821平方米,挽回国家经济损失7006.2万元人民币。(完) 【编辑:刘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