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019年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结果公布
本报北京5月1日电(记者陈鹏) 根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教育部4月30日发布2014年至2019年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2251个学位授权点抽评结果为“合格”,8个学位授权点抽评结果为“不合格”,33个学位授权点抽评结果为“限期整改”。
抽评结果为“不合格”的学位授权点包括:北京林业大学的农业资源与环境,上海音乐学院的戏剧与影视学,太原科技大学的哲学、工商管理,山西师范大学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哈尔滨商业大学的海洋科学,五邑大学的机械工程,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的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这些学位授权点,自发文之日起撤销学位授权,5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2020年招生工作结束后不得招生,在学研究生按原渠道培养、授予学位。
北京师范大学考古学、中国传媒大学设计学、山西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湖南大学道路与铁道工程等33个学位点被评定为“限期整改”。这些学位点自发文之日起进行为期2年的整改,2020年招生工作结束后暂停招生,整改结束后接受复评。
据悉,本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自2014年启动,截至2018年11月,相关学位授予单位完成自我评估。2019年4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启动了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抽评工作,对自评结果为“合格”的学位授权点按一定比例进行抽评,共抽评普通高校和科研机构现有学位授权点2292个。
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介绍,从评估结果看,一些未达到“合格”的学位授权点,主要反映出师资力量薄弱、生源缺乏保障、培养效果不彰、发展后劲不足等问题。对于存在问题的学位授权点,学位授予单位在评估过程中积极加强整改,部分学位授予单位还采取主动暂停自我评估“不合格”学位授权点招生等措施,突出对学位授权点和学位授予质量的严格把关。 【编辑:房家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