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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印发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工作通知 “云法庭”,探路诉讼“键对键”

2020-03-18 09:43:19来源:

最高法印发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工作通知

“云法庭”,探路诉讼“键对键”(网上中国)

2月13日,在贵州省榕江县人民法院,法官石昌吉在利用“贵州移动微法院”平台开庭审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

王炳真摄(人民图片)

“现在开庭!”

日前,一起建设工程纠纷案,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与以往不同,庭审各方并没有“面对面”对簿公堂,而是通过互联网庭审系统“键对键”完成诉讼。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各地法院加大在线诉讼的探索力度。最高法也发布通知,要求各级法院积极引导各方诉讼主体依法有序开展在线诉讼活动,全面开展网上立案、调解、证据交换、庭审、宣判、送达等在线诉讼活动。

打官司无须“对簿公堂”

律师在广东,当事人在福建,法庭在贵州,这样的庭审,在过去难以想象,如今却成为现实:日前,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对一起追加被执行人案件远程听证,这是该法院首次使用远程视频庭审系统进行案件审理。

因为是首次,法院不敢大意。副院长王冰提早一周叮嘱法官助理组建远程庭审微信群,就远程庭审的程序、操作和证据交换等事项对当事人解释说明。法院也对远程互联网庭审设备提档升级,完善了在线诉讼服务功能。

听证会终于开始:双方当事人在线上对证据充分质证,并进行辩论,当事人通过二维码查看笔录和签字确认,全过程同步录音录像,历时1小时。

“因为疫情,我正愁听证能否按期举行。没想到法院用上了远程视频庭审系统,让我在零接触条件下表达诉求。”申请执行人陈某说。

网上立案,在线审判,远程送达,化解纠纷……防疫期间,各地法院纷纷启动“在线”模式:北京海淀区首次利用微信视频开庭审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湖南株洲荷塘区法院开启“云执行”模式;广东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推出“微信刷脸线上退款”。

不跑腿就能“线上立案”

打开“中国移动微法院”,“我的案件”“审判公开”“执行公开”等板块随即映入眼帘。

点击页面上的“进入移动微法院分平台”,需要经过实名验证,才能进入各地的分平台办理诉讼事务。

据了解,中国移动微法院基于广大网民普遍使用的微信平台,提供全国统一的界面入口,线上与线下有机衔接,形式多样、快速便捷的移动端系统,支持网上立案、多元调解、网上送达、线上质证、移动庭审、见证执行和司法公开等核心功能。依托中国移动微法院,能够实现诉讼过程和诉讼行为全程留痕,当事人可以随时查询、随时接受节点信息,随时监督促进审判流程更加公开透明。

“在全面总结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的基础上,最高人民法院建设中国移动微法院,探索健全完善电子诉讼新模式,为全国法院跨域立案服务提供了全新的科技支撑手段。”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主任许建峰说。

近年来,以中国移动微法院为代表的在线诉讼服务平台逐步进入公众视野,成为法院通过互联网为社会公众和当事人提供司法服务的工作平台,使得过去必须当面解决的问题,通过互联网“不跑腿就能办事”。各中基层法院也能通过网络平台提供全国范围的跨域立案诉讼服务,真正实现全国范围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

许建峰表示,跨域立案服务的建成和推广使得当事人和代理人可以在家门口的法院进行远程异地的跨域立案申请,更加有效地跨越异地诉讼的空间区隔和数字鸿沟,有效解决异地诉讼难的问题。

“云法庭”仍处在探索阶段

事实上,中国早于2015年就已开启互联网法院的探索——2015年8月,浙江法院电子商务网上法庭正式上线,专门审理涉网纠纷案件。

相对于传统形式,在线庭审具有时间短、成本小、效率高等优点。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中国法院的互联网司法》白皮书显示,截至2019年10月31日,杭州、北京、广州互联网法院共审结互联网案件88401件,在线庭审平均用时45分钟,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约38天,比传统审理模式分别节约时间约3/5和1/2。

此次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促使法院庭审由线下转移到线上,加速了诉讼的“网络化”进程。

虽然在最高法的提倡下,各地纷纷开设在线法庭,破解了不少诉讼难题,给法院和民众带来不少便利,但专家表示,在线庭审仍处于探索阶段,谈论是否能够大规模代替线下庭审,显然为时过早。

比如,有法官表示,目前在线审判平台受容量限制,能支持的办案数量有限。每个法院需要提前预约“云法庭”,存在“排队拥堵现象”,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在线审判发挥更大作用。

“对很多法院来讲,在线审理更多的是一种通信手段,还没有作为标准化、正式的庭审手段。”北京律协互联网诉讼研究会研究员赵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