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京1月17日电 (记者 朱晓颖)2020年江苏省两会正在南京进行。在政协江苏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民进江苏省委的一份集体提案建议:规范和完善人才住房分配管理机制。
资料图:一处房地产楼盘。中新社记者 张斌 摄
根据江苏出台的“十三五”人才发展规划,到“十三五”末,江苏人才资源总量要实现1400万人,高层次人才占比达8%,人才贡献率超过40%。为实现这一目标,江苏各城市陆续出台了诸多人才安居政策,主要通过“租、售、补”3种途径实现。
民进江苏省委一份集体提案认为,各地在制定政策时出现了一些问题亟待完善:各部门、各行业对于各类人才的认定标准、评价体系难以统一,人才房服务对象难以因产业结构调整而变化。各市、区对人才需求发展趋势认识不足,缺少与地区产业、交通等要素的合理衔接。缺乏对产业结构调整及人才住房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市场功能发挥不足,在租赁与购买选择方面缺少合适的转换机制,容易动摇人才长期发展的意愿。
这份提案建议,构建全面规范的人才住房制度体系,尽快研究出台具有较高法律层次和约束性的基本规范,厘清人才住房与住房保障体系的关系,规范人才住房建设筹集、分配、流转及相关管理活动。建立独立的人才住房筹集、分配管理政策体系,构建人才住房、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房的住房供应体系,发挥人才住房对现有住房保障“查漏补缺”的作用。各地相关部门应通力协作,明确职权边界。
建议制定符合发展需要的人才认定标准,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建立科学化、社会化的人才认定体系。发挥用人单位评价主体作用,将薪酬、税收纳入人才认定体系,注重考察各类人才的履责绩效、创新成果、社会贡献。建立省、市、区三级认定体系。依据江苏省产业发展规划和人才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江苏省急需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目录》。各市依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人才稀缺情况,制定市级人才目录。
建议扩大人才住房筹集渠道,梳理城市重点产业及创新平台分布情况,匹配城市就业结构和属地人才需求,实现职住平衡。落实用地储备供应制度。采取社会化、市场化手段多渠道筹集房源。规范人才住房分配管理,明确人才住房分配、管理、流转、退出等内容。按照“租购并举、以租为主;产城融合、职住平衡”原则,聚焦符合条件人才的职住平衡,明确人才住房分配方案,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灵活转变人才住房租售模式,加强人才住房租售后监管工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