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24日电 据生态环境部官方微信消息,2019年7月24日至25日,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中国化工集团昊华鸿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昊华鸿鹤公司)下属2家化工企业进行现场督察。督察发现,企业长期无视存在的严重污染问题,环境违法违规问题突出。
昊华鸿鹤公司是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二级公司中国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材料公司)所属独资公司,位于四川省自贡市,控股五家子公司,其中自贡鸿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化公司)原产能为45万吨/年纯碱、15万吨/年烧碱、46万吨/年氯化铵,目前已停产;自贡张家坝氯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张化公司)产能为1万吨/年烧碱、3万吨/年氢氧化钾、1万吨/年氯化钡,目前有氯化钡生产线在产。
督察组认为,存在以下问题:
企业污染,政府买单。张化公司投产以来一直将生产废渣倾倒在张家坝渣场,至2015年关闭时已存有废渣53.1万立方米,其中8.32万立方米危险废物钡渣与一般固体废物混存,渣场没有防渗措施,没有建设截洪沟,渣场渗滤液经场地旁的化工运河(排水沟)排入威远河,最终汇入长江二级支流釜溪河。
2017年2月,自贡市环境执法监测结果显示,渣场旁化工运河汇入威远河处钡离子浓度高达31.5毫克/升,已超过《无机化学工业污染排放标准》近15倍,严重污染河流水质。该渣场污染问题先后多次被环境执法部门通报,并由原四川省环保厅挂牌督办,但张化公司始终未开展任何治理工作。为尽快减轻污染,自贡市政府只得出资530余万元建设应急抢险工程,至今仍在为渣场渗滤液处理买单。
2018年12月,自贡市有关部门联合致函新材料公司,要求落实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并请昊华鸿鹤公司转交,但昊华鸿鹤公司没有将该文件上报新材料公司,又假借新材料公司委托之名予以复函,复函只讲配合政府工作,而只字未提自身环保主体责任。由于渣场仅采取应急治理措施,渗滤液污染依然严重,2019年第2季度监测显示,化工运河渣场下游钡离子浓度明显上升,地下水监测井硫酸盐浓度1480毫克/升,超过地下水环境质量III类标准4.92倍。
渣场渗滤液仍在向旁边的化工运河渗漏环保停摆,违法不止。2014年2月,鸿化公司全面停产,但生产设施内遗留的危险废物和化学品残液长期未得到妥善处置。2018年8月,鸿化公司与没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四川华清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危废固废及残留中间物料处置技术服务合同》,违法将30余吨废催化剂与约200吨废碱液两类危险废物进行混合反应,并分别将反应残渣、剩余废碱液和废石灰混合物填埋在厂区污水处理池和一处废弃水池内。
处理后的残渣填埋在厂区内,仅夯实未采取防雨措施鸿化公司停产后虽无生产废水外排,但厂区地面沉积的污染物被雨水浸泡冲刷后直排外环境。7月24日,督察组现场检查时发现,大量雨水经厂区原有的4个排污口直排长江二级支流釜溪河。采样监测显示,4个排污口有3个超标,其中有2个排污口pH值超标;1个排污口氨氮超标,浓度为93.9毫克/升,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2.76倍。2019年2月,自贡市生态环境局致函新材料公司,要求落实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开展相应治理,但昊华鸿鹤公司又未将此文转交新材料公司,既隐瞒不报又不开展治理工作。
雨后厂区内积水严重超标污水直排釜溪河督办走过场,考核走形式。2018年5月,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向新材料公司下发《关于对昊华鸿鹤联碱系统残留物料问题进行督办的通知》。要求组织企业和有关专家在清楚了解物料状态前提下制定并上报处置计划,并针对相关问题开展督查。2018年11月,集团公司到现场开展检查,但并没有发现所属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2017年、2018年新材料公司对昊华鸿鹤公司HSE(健康安全环保)考核结果为合格;昊华鸿鹤公司没有认真了解张化公司存在的渣场渗滤液污染严重、渗滤液处理站运行管理混乱等突出环境问题,连续两年对张化公司安全环保目标管理考核结果为合格,考核流于形式。
环境保护督察组分析认为,自贡张家坝氯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逃避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张家坝渣场污染严重,渗滤液处理站管理混乱。自贡鸿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环境保护法规意识淡薄,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对存在的雨排水超标污染河流等问题长期不予整改。昊华鸿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瞒报张家坝渣场和鸿化公司厂区土壤污染问题,致使突出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中国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作为集团指定的昊华鸿鹤残余物料、危废固废处置负责部门,没有履行监督管理职能,对处理过程的违法行为视而不见。
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对所属企业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没有采取有力措施,虽然对有关企业残留物料处置情况开展了相关督查,但未查出企业存在的明显违法违规问题。
督察组将进一步核实情况,并督促中国化工集团依法依规查处、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