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呼和浩特8月17日电(记者安路蒙)记者17日从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目前内蒙古已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到2019年底,全区公共机构垃圾分类覆盖面不低于50%,明年实现全覆盖。
按照计划,到2020年,呼和浩特市、通辽市要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基本建立相关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到2022年,各盟市政府所在地城市至少有1个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各区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5年,各盟市政府所在地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管理处处长石志刚介绍,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主体分为三大类:公共机构、企业和社团组织、城镇居民。实施主体要对其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湿垃圾、干垃圾,从源头进行分类。各地要做好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等环节的衔接。
为推进垃圾分类,内蒙古还鼓励采用政府购买服务、ppp等形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和运营服务,并逐步将生活垃圾分类主体纳入诚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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