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深圳市司法局就《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以坚持和贯彻房住不炒基本定位,计划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征求意见稿》的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以下三点:明确完善房地产预售许可管理、完善房地产销售价格备案制度、加强开发企业销售行为监管;在二手房交易方面,明确完善房地产市场价格监管机制,并建立存量商品房价格引导制度;在房屋租赁方面要求加强租赁房屋管理,实行实名租赁、建立租赁租金监管制度等。
其中,在完善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机制方面,《征求意见稿》对存量商品房的交易价格做出规定。意见指出,完善房地产市场价格监管机制,对存量商品房项目交易价格出现异常情况的,深圳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可以会同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对相关房地产企业、经纪和估价机构、房屋租赁企业采取约谈、书面报告、风险提示、暂停业务开展等措施等方式给予提醒告诫;存在价格违法行为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同时,要建立存量商品房价格引导制度,深圳市主管部门将定期发布全市商品住房项目合理成交价格信息,对于社会关注度较高、价格波动较大的存量商品住房项目,引导市场理性交易。
《征求意见稿》还提到,要建立房屋租赁参考价格发布制度,结合历年深圳市房屋租赁参考价格发布工作经验,明确将由市主管部门定期公布不同区域、不同类型房屋的租赁参考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