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教育部网站消息,近日,教育部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指出,招收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的高等学校从2021年起,可参加免试认定改革。
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高等学校应根据培养目标分类对本校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开展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考核合格的2021届及以后年份毕业生可凭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免考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或全部科目。
对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由校长签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加盖学校公章。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他认定条件和认定程序不变。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