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几年,支付机构对银行支付业务体系形成巨大挑战。在零售支付领域,支付机构围绕支付便捷性和用户体验,创新支付产品和服务,逐渐占据了发展的主动地位,银行零售支付几乎全面“失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19年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2019年,银行共处理电子支付业务2233.88亿笔,而非银行支付机构仅在网络支付业务上处理的交易笔数就达13.72万亿笔。
支付机构的支付创新对金融行业的巨大推动使得银行的“保守策略”至今为业内诟病。事实上,在第三方支付发展初期,银行在零售支付上的策略选择有一定的合理性。
零售支付的现实收益有限。零售支付的创新最初由第三方网络支付引领,服务于互联网交易,最重要的推动因素之一是电子商务的发展。在第三方支付发展初期,电子商务市场规模十分有限,由于第三方支付业务需要嵌入到各个电子商务平台,连接各个其他银行,涉及大量的工作和资源投入,而所带来的回报远没有存款和贷款业务明显,银行缺乏动力占领电商支付市场。
在技术创新没有实质突破前,银行秉持的风控理念和安全要求不可避免的会降低用户体验,客观上造成用户向支付机构转移。证监会主席易会满曾指出,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开展支付业务秉承的理念不尽相同,银行更多的追求安全性,要求客户诚实可信、交易可记录,可追溯,客观上造成了线下支付流程的繁琐;而支付机构更多的追求便捷性,关注焦点集中于线上,相对简单,机制灵活。
无论如何,银行早期在零售支付上的策略的确给支付机构留下了“可乘之机”,以互联网巨头为代表的支付机构利用客户优势和备付金存款的便利,与银行进行多方面合作,获得银行资源,得以快速发展。
首先,支付机构从银行账户上“嫁接”出一个完整的支付账户体系。支付机构利用互联网平台的流量和便捷服务,将银行账户的权益体系复制到支付账户中,并进行“互联网化”改进,以支付宝等支付机构为例,其所拥有巨大客户群体和科技实力,使支付账户在数量、便捷程度和附加服务等方面并不逊色于银行卡账户,进而对银行支付产生替代效应。
其次,在零售支付的客户端,支付机构相当于承担了类似发卡行的角色。通过支付账户绑定银行卡,虽然付款方是绑定的银行,事实上对于消费者而言,首先打开的是支付宝或者微信支付,无论是业务流程、品牌认知等方面,银行退居了幕后,成为付款通道,用支付机构的APP代替了手机银行APP,用支付账户隔离了银行账户,用支付机构的品牌覆盖了银行的品牌。
最后,从零售支付的商户受理端来看,支付机构创新技术,低成本地将受理优势从线上扩展到线下,对银行支付形成降维打击。以支付宝和微信支付为例,其利用在培养用户线上支付习惯之后,从二维码支付切入线下,通过对二维码进行大规模、大力度的补贴推广,使扫码支付逐步从高频小额业务替代刷卡支付,形成了在受理端更为广泛的业务覆盖,通过受理端来提高和稳固第三方支付产品的使用频率,巩固客户黏性和使用习惯,形成“护城河”。
复盘这场支付战争,支付机构的成功并非偶然,它与根植于互联网支付企业追求极致用户体验、通过创新技术改良支付方式,降低用户成本,服务无法被传统支付渠道覆盖用户的理念。而银行在零售支付领域的失利,也让我们确信,市场竞争的丛林法则对于任何强大的竞争主体都未有例外。
参考资料:
《我眼中的互联网金融》,王剑;
《深度支付》,陆强华,杨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