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邓波 报道
今年3月25日,成都理工大学的校园里,发生了一起人身冲突事件。成都均豪湾酒店的工作人员一男两女三人被校方安保工作人员抓住四肢,从校园内又拉又拽又抬地赶出了校外。
事实上,这不是第一次发生人身冲突了。早在3月11日,均豪湾酒店负责人李先生在校园内与安保人员发生冲突后被“殴打”,后经鉴定为轻微伤。被抬出校外的三名当事人之一刘小蓉告诉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3月25日这一次冲突实际上是去找校方寻求解决问题,但没想到却再一次被赶了出来,“到现在再也进不去了,他们(校方)说这是为了学生安全考虑”。
为何酒店工作人员多次在校园内与学校发生冲突?李先生介绍,这是因为去年成都均豪湾酒店在某网站上中标了一块工业用地的租赁资格,但这块地却是被包含在成都理工大学校园内,成了一块名副其实的校内“飞地”。由此成都均豪湾酒店与成都理工大学也因这块“飞地”的使用问题产生了纠葛。
象牙塔里因“飞地”多次起冲突
刘小蓉介绍,2020年6月,均豪湾酒店租赁了一块位于学校校内的土地用做文创产业。但因这块土地虽然产权是属于东汽公司,却被成都理工大学所包围,出入租赁的土地都必须通过学校的道路,双方也因此产生了多次冲突。
刘小蓉告诉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在酒店租赁这块厂房后,成都理工大学在厂房周围安装上了多个监控摄像头,其中有一个正对大门口,均豪湾酒店曾多次找到成都理工大学寻求协商“让摄像头不要正对大门”,但均未果。
李先生的司法鉴定书。受访者供图
第一次产生冲突就是摄像头指向问题。3月11日,因多次协调未果,李先生找了一个黑色塑料袋将正对大门口的摄像头给罩住,结果与赶来的学校保卫科工作人员发生口角,随后便是大打出手,“当时头部、腰部受伤,在医院住了10多天”。
据李先生出示的相关司法文书显示,3月11日他在被成都理工大学校方人员“殴打”后,他在成都当地医院住院进行了治疗,医院对其诊断为“脑震荡”。二仙桥派出所在今年3月23日委托鉴定机构对其伤势进行了司法鉴定,四川求实司法鉴定所今年4月8日作出的司法鉴定显示,李先生3月11日的伤情为轻微伤。
3月25日,李先生跟着派出所民警再次来到成都理工大学,就受伤一事找学校领导要个说法。刘小蓉介绍说,随行民警接到另一个报警电话离开后,成都理工大学的安保人员就开始不讲理了,先是抢夺电话,再又拉又拽又抬又拖,将三人扔出了校外,“到现在我们根本进不去(厂房)了”。
土地产权方曾通知校方出租土地
均豪湾酒店向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出示了当初与东汽公司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合同显示,涉事的土地面积六千多平方米,租期十年,每年的租金为十二万六千余元,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乙方(均豪湾酒店)承诺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使用,用做四川均豪湾酒店经营(含办公、会议、仓储、餐饮住宿、商业零售、休闲运动)配套使用”,同时备注称酒店方使用前需要获得相关部门批准并办理审批手续。
刘小蓉说,租赁到这块土地后,土地上既有的厂房已经成为危房,要使用就必须进行整修,但整修一开始就遭到了成都理工大学方面的反对和阻止。“去年不让我们进去,说是因为疫情防控的原因,我们没有动,也算支持配合国家政策,今年我们想进场施工还阻止,但还是被阻止了。”
租赁厂房内部照片。受访者供图
2020年10月12日,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综合事务部出具了证明给成都理工大学和当地二仙桥街道办事处,确认了东汽公司已经将成都理工校内的厂房、办公楼租赁给了均豪湾酒店,希望成都理工大学方面能够对均豪湾酒店给予通行方便。
4月14日,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向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介绍,成都理工大学前身为成都地质学院,“同公司原成都分厂是挨着的”,后“学院”升格为“大学”,通过向周边征地,校园面积不断增大,最后将厂区“包在里面了”。
该工作人员称,出于对学校管理的尊重,对外出租该厂区前,公司曾和校方沟通,对方也同意在不影响校园管理的情况下出租。“毕竟我们拥有所有权,相关租赁手续也合法合规。”该工作人员介绍,此前该厂区长时间未加利用,这次出租,也是“盘活闲置资产”。对于租赁合同签订后引发的纠葛,该公司也颇为“无奈”。“按照《物权法》中关于相邻权的规定,校方应该给予租赁方交通出行的便利。”
校方回应:不得用于商业
2020年12月28日,成都理工大学曾书面回复了均豪湾酒店,就此事作出了正式表态。成都理工大学方面认为,东汽公司的土地属于工业用地,并不属于酒店附属设施,“该区域距成都理工大学校内教学楼、图书馆、学生宿舍以及教职工家属区域均只有不到百米距离,若装修后从事商业运营将对校内正常的教学秩序及师生安全造成巨大影响,不利于学校平安校园建设。”
厂房外,成都理工大学拉起横幅称严禁商业活动。受访者供图
成都理工大学还称,就均豪湾酒店租赁东汽公司厂房进行翻修加固,是否改变用途,是否符合政策要求,是否会对学校师生安全造成不利影响,经学校多次沟通,均豪湾酒店未做正面回应。
书面答复中还介绍,在2020年10月19日上午,街道办与派出所的协调下,成都理工大学、均豪湾酒店、东方汽轮机公司达成了以下意见:1.厂房仅限酒店职工住宿和自用仓储,不得经营餐饮茶楼等商业经营性活动;2.酒店员工在校内需遵守成都理工大学校园管理规定;3.若酒店将用地擅做他用,街道办、派出所、成都理工大学、东方汽轮机公司有权采取相关措施停止酒店商业性行为。
校方表示,均豪湾酒店方面尚未按照属地政府参与的协调会上达成的共识,出具书面承诺,同时因疫情防控、师生安全等原因,暂不允许通行。4月14日,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就“飞地”冲突致电成都理工大学保卫科,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称不清楚情况后就立即挂断了电话,稍后记者数次致电该校院办、宣传部,但电话均未接通。
学校曾擅拆东汽厂房赔偿243万元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注意到,2014年,成都市成华区政府就试图征用东汽公司在成都理工大学校内的这块土地,但后因拆迁问题未果。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书披露,东汽公司在成都理工大学校园内的废旧厂房共涉及四宗土地。2014年8月15日,东汽公司方面对其中一块土地进行了价值评估,评估价值为311.26万元,划拨土地使用权价值179.21万元。2014年12月9日,成都市土地储备中心与东汽投资公司、成都理工大学签订《关于东汽成都分厂厂区土地利用问题的框架协议》,东汽公司在理工大学校内的24.82亩土地拟征用为高等教育用地,但后因拆迁安置事宜,未征用土地。
2016年4月至2018年2月期间,成都理工大学多次和东汽公司沟通,希望能够对东汽公司厂房进行“安全处置”,但一直未获得回复。随后,四川华远公司按照成都理工大学的指定,将东汽公司厂房进行了拆除,并由成都理工大学改作绿化和道路用地。
产权方曾向成都大学出具相关证明。受访者公寓
东汽公司随即将成都理工大学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相关损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成都理工大学在未经东方汽轮机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将东方汽轮机公司所有的土地上建筑物进行拆除,是对东方汽轮机公司权利的侵犯,应当对其拆除行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成都理工大学对该宗土地整理后作为绿化和道路用地,也应当征得东方汽轮机公司的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因此,成都理工大学被判赔偿东汽公司243.71万元。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了解到,针对均豪湾酒店和成都理工大学就东汽厂房租赁问题产生的矛盾,属地社区和街道办都多次介入调解,但都无果而终。当地社区一名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表示,“他们(酒店方)准备进去搞文创,社区肯定也支持,但也需要遵守理工方面的规定,解铃还须系铃人,解决必须是理工大学。”
刘小蓉告诉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就“飞地”争议问题曾多次向有关部门寻求协调,但都没有结果。现在已经向成华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法院也受理了案件,但具体开庭时间未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