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3月29日电 (记者 张素)上海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龚道安涉嫌受贿被公诉。此前,他还被指“参与在党内搞团团伙伙”“大搞权钱交易”“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等。
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29日发布案讯。检方起诉指控称,龚道安利用担任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湖北省公安厅刑事侦查总队重案侦查处处长、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湖北省咸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公安部技术侦察局副局长、局长,上海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龚道安生于1964年11月,湖南澧县人,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今年2月1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龚道安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3月29日,最高检还发布了一批落马官员被公诉的消息,他们分别是:涉嫌受贿的西安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强小安,涉嫌受贿的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巡视员张西林,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的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党组成员、巡视员田金钢,涉嫌受贿的天津市河东区政协原副主席马永强,涉嫌受贿、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天津市河北区政府原副区长刘广生。(完) 【编辑:陈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