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18日电(记者涂铭、吴文诩)为服务保障国家金融战略实施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北京金融法院于18日正式成立。
2020年12月30日,中央深改委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北京金融法院的方案》。2021年1月22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关于设立北京金融法院的决定。2021年3月12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任命北京金融法院院长、副院长和首批员额法官。2021年3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正式发布。
北京金融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蔡慧永介绍,北京金融法院首批配备25名法官,平均年龄41.7岁,博士11名、硕士13名,平均办案年限超过12年,68%的法官被评为各类专家型人才。
北京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安凤德表示,北京金融法院将着眼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充分发挥金融审判职能作用,为国家金融战略实施、加强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功能建设、促进首都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为首都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做出应有贡献。 【编辑:朱延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