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速递)强调纠正重大错案 “张玉环案”写入“两高”报告
中新社北京3月8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8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两份报告均在纠正重大错案时提到“张玉环案”。
2020年8月,被羁押近27年、曾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缓的张玉环获无罪释放。冤假错案纠正之后的相关进展如国家赔偿、追究责任等问题引起关注。
最高法报告指出,2020年,各级法院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依法宣告656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384名自诉案件被告人无罪。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刑事案件1818件,江西、云南法院分别再审改判张玉环、何学光无罪。
最高检报告也提到,2020年督促侦查机关依法立案2.2万件,监督撤案2.4万件,同比分别上升34%和58.4%。依法当捕、应诉而未移送的,追加逮捕2万人、追加起诉2.9万人。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捕13.8万人、不起诉4.1万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8903件,同比上升7.2%。
这份报告还指出,对“张玉环故意杀人案”“吴春红投毒案”“韩显辉故意杀人案”等冤错案件,坚持疑罪从无、有错必纠,建议改判无罪。同时,制发错案责任追究意见,对近年来已纠正重大错案逐一启动问责程序。纠错不能止于国家赔偿,追责必须落到责任主体。
去年,“纸面服刑”一词亦引起热议。“两高”报告对此作出回应。
最高检报告称,对于社会广泛关注的孙小果、郭文思、巴图孟和“纸面服刑”案中检察监督流于形式,检方深刻反思:刑罚执行中的突出问题,检察监督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而不纠正、不报告是渎职。以此自查自纠,3案29名检察人员被严肃追责。
面向2021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最高法报告强调,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坚决查处“纸面服刑”“提‘钱’出狱”。(完) 【编辑:李玉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