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刘璐 北京报道
3月8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有200万公安民警,女民警人数超过28万,占队伍总数的14.3%。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到来之际,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签署命令,授予全国53名女民警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受到表彰的女民警,有逆行出征、向险而行的抗疫先锋;有把辖区当家、把群众当亲人的社区民警,有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女交警;有与犯罪分子正面搏斗、殊死较量的女刑警;有勇猛果敢、应急处突的女特警;还有驻守高原边疆“缺氧不缺精神、海拔高斗志更高”的国门卫士。
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李国忠介绍,公安部、全国妇联联合发文,通报表扬100名成绩突出女民警、100名好警嫂和100名爱警母亲。同时,公安部直属机关党委组织开展了巾帼建功先进个人和巾帼文明岗表彰活动,各地公安机关也结合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表彰宣传。
记者了解到,此次评选表彰,严格执行国家表彰奖励工作条例和公安机关表彰奖励相关规定,坚持面向基层、倾斜一线,数量规模都是近年来最大的一次。
优秀女民警的评选标准突出政治坚定、业务过硬、爱民为民、品德高尚、克己奉公等方面。
好警嫂、爱警母亲的评选标准,突出政治坚定,关心支持公安工作,自尊自信自立自强,传承弘扬良好家风,勇挑家庭重担,当好坚强后盾等方面。
推荐表彰采取自下而上、民主评议、集体研究、逐级审核、择优申报的方法,由县级公安机关组织初评,提出推荐意见,经市(地)级公安机关初核、省级公安机关研究,确定推荐对象报公安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