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速递)全国人大代表龙翔:建议从国家层面立法 保护传承红色文化
中新网北京3月6日电 (记者 申冉)于正在北京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龙翔建议,尽快从国家层面加快红色文化保护立法进程,明确红色文化的概念,确定红色文化的主管部门,完善红色文化的分级保护和利用制度,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人制宜地加强红色文化的保护传承。
3月1日,南京市人民检察院通报,网民“辣笔小球”发布恶意歪曲事实真相、诋毁戍边英雄官兵的违法言论,被南京检察机关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依法批准逮捕。该案的处理获得了民众的普遍支持和正面反响。
龙翔在受访时表示:“通过调研发现,当前,少数地方在红色文化展示过程中,忽视或扭曲了本真,过分、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的现象时有发生。集中表现为以经济指标为导向地开发;旅游业中对红色精神进行庸俗化、商业化解读,将红色文化作为文创产品推广噱头;部分地方的烈士陵园、革命纪念设施周边被不当开发,用于牟利……这些行为不仅引起社会议论,对红色文化和英烈精神也有负面损害。”
“提升保护意识、加强立法监管的呼声,日益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和民众的认同。”龙翔介绍,全国人大常委会分别于2017年、2018年通过并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也重点加强了对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法律保护。
近年来,全国许多省市陆续开展了相关立法。陕西、山西、山东3个省,以及临沂、龙岩、盐城等地级市制定了红色文化保护相关条例。上海、南京等地开展了相关调研论证、法规起草工作。
在龙翔看来,地方立法对规范管理、助推加快国家层面立法等方面做出了有益探索,但现在的地方立法也存在多头管理、条块分割、资源整合不足的问题。
对此,龙翔建议,由国家明确统一协调的管理体制,确定红色文化的主管部门。
他还建议,构建红色文化资源认定、分级分类保护的基础性制度,加强红色文化资源的科学解读。对不同类别、不同价值的红色文化,有差异地开展传承和发扬,使红色文化的保护传承能够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人制宜;对歪曲、丑化、亵渎、否定红色文化,以及用侮辱、诽谤或其他方式侵害红色文化的行为,要进一步明确界定法律责任。(完) 【编辑:周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