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访谈)全国政协委员梁留科建议出台《中国石窟保护与利用条例》
中新网北京3月6日电 (李贵刚 赵晖)“目前除了敦煌、云冈、龙门石窟,其它地方的石窟保护状况并不理想。”全国政协委员梁留科在全国两会期间建议出台《中国石窟保护与利用条例》,为有效保护和开发石窟遗产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敦煌、云冈、龙门石窟是中国石窟寺的三大代表。记者梳理发现,三大石窟所在地目前均有地方性的“石窟保护条例”。在梁留科看来,“尚缺乏国家层面的统一法律保障”。
2020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要健全国家和区域两级石窟寺协调保护研究机制。
梁留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应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台《中国石窟保护与利用条例》,贯彻《世界遗产公约》及《操作指南》等文化遗产保护国际、国内法规,“把石窟的保护放在第一位”,保护文物的真实完整及文物所在环境的生态多样性,制定石窟资源开发的统一法规、规划和管理体制等内容。
在梁留科的建言中,强化法律保障是建立中国特色的石窟保护利用研究体系的一部分,需要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科学研究、强化遗产“活化”并重。
梁留科表示,“当前很有必要针对全国石窟遗存进行整合,强化研究,统一管理”,应借鉴敦煌石窟管理的成功做法,将各省的石窟纳入统一管理,实现石窟资源的大整合,打造中国石窟寺保护利用“新高地”。
鉴于目前中国石窟研究存在国际化程度低、研究队伍力量薄弱、研究成果有限等问题,梁留科建议,尽快建立石窟学完整体系,“引育并重”建设人才梯队,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性展陈活动和文化交流对话。
近年来,中国不断探索石窟寺保护。以中原地区为例,龙门石窟在保护研究、智慧旅游等方面取得了众多研究成果,“数字龙门”成为标杆之一。
梁留科表示,可从国家层面支持洛阳建设全国区域性石窟寺保护研究基地,包含石窟世界遗产监测平台、石窟三维数字化中心、中国石窟寺考古与艺术研究中心等,为全国石窟寺保护研究提供经验。(完) 【编辑:黄钰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