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访谈)以“张坚案”为镜鉴安徽高院院长谈司法反腐
中新网北京3月6日电 题:以“张坚案”为镜鉴 安徽高院院长谈司法反腐
记者 张素
司法腐败,对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伤害极大。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开军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正在着力于以张坚案为镜鉴,强化审判权监督制约。
去年3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中共安徽省委政法委原副书记张坚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公开资料显示,张坚生于1955年9月,曾于2013年1月至2018年1月任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的通报,张坚被指执法犯法、以案谋私,大肆干预插手司法执法活动,甚至违规帮助涉黑涉恶罪犯减刑假释、再审改判,破坏司法公正,损害司法公信力,在刑罚执行、案件审理、企业经营等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近年来,司法领域腐败易发多发,对人民法院形象、法院队伍形象造成严重负面影响。就安徽法院而言,张坚严重违纪违法案的发生,教训尤为深刻。”董开军说。
董开军称,为深刻汲取张坚案教训,进一步净化优化法院政治生态,安徽法院以张坚案为反面典型,在全省法院部署开展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强化审判权力监督制约,促进严格公正司法,推动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不断提升。他将具体举措概括为“四个着力”。
——着力强化党组对执法办案工作的领导
“建立党组定期听取执法办案工作汇报、审委会委员全员列席审委会等制度机制,落实落细党组对执法办案工作的领导,确保审判权始终置于党的领导之下。”他说,2020年,安徽高院党组共专题研究执法办案工作31次。
——着力规范审判权力运行
董开军说,针对社会关切的司法责任制改革后案件监管问题,制定法官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明晰权责边界,推进组织化行权。压紧压实院庭长案件监管职责,进一步明确院庭长对重大分歧案件、办案程序性事项等监管职责,并通过全省法院院庭长案件监管平台,实现个案监管公开透明、全程留痕。
此外,完善裁判指引、类案及关联案件强制检索等制度,发布参考性案例,统一裁判尺度,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安徽高院审委会定期听取发改案件情况汇报,加强综合分析,并制发通知规范被发回重审、改判、提审、指令再审案件监督管理。
他介绍,过去一年,安徽法院审判执行案件结案率98.3%,居全国法院第二位;安徽高院结案率97.4%,居全国高院第二位。案件平均审理时间同比减少10.7天,审限内结案率达100%,均衡结案做法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改革案例。
——着力深化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董开军表示,针对外部、内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等可能影响公正司法的突出问题,已在全省法院深入开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法官任职回避等专项整治,全省法院109名干警补报信息143条,调整47名法官岗位。
他们还就落实“三个规定”存在的问题分析梳理出8个方面原因,有的放矢制定10条对策,并及时对接最高人民法院“三个规定”新的记录报告平台。
——着力扎紧制度笼子
董开军说,结合省委巡视整改,深入开展廉政风险大排查、大起底,在此基础上认真抓好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司法巡查、轮岗交流、案件质量责任终身追究等制度机制,及时堵塞监管漏洞、消除监管盲区,靠制度管权、管案、管人、管事。同时,加强制度执行情况日常督察和专项检查,让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有效压缩权力寻租空间。
“加强司法制约监督,是审判权力规范运行的重要保障。”董开军说,将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积极构建完善与司法责任制相适应的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切实筑牢规范审判权力运行的“制度铁笼”和“数据铁笼”,更好维护司法公正廉洁。(完) 【编辑:黄钰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