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3月2日电 (记者 张素)“小井盖、大民生”。因窨井盖被盗、破损、管理维护不当导致的坠井事故频发,严重危害民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此,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窨井盖治理向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发“四号检察建议”,并得到住建部等相关部门的落实。
3月2日在北京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厅厅长元明说,“四号检察建议”发出以来,截至2020年12月,各级检察机关针对走访调研中发现的窨井盖安全隐患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000余件,督促整改问题管井、消除井盖安全隐患约176000余件,推动相关部门更换智能井盖41200余个,安装防坠网、防位移改进装置158300余个。
2020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共同出台《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元明说,至2020年12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34件38人,起诉49件55人,开展立案监督8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办案数量约是过去两年多办案数量的两倍。
他说,以破坏交通设施、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认定的案件比例从《指导意见》印发前的28%上升至37%。一些地方检察机关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涉窨井盖犯罪案件罪名由盗窃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变更为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罪名,对盗窃、破坏窨井盖违法犯罪形成有力震慑。
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副局长杨海英表示,考虑到窨井盖权属关系复杂,涉及多个部门,为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住建部与工信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广电总局、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加强沟通,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支持下,及时成立推进窨井盖问题治理部际工作协调小组,建立了联络员制度,制定了《关于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推进窨井盖问题治理检察建议的工作方案》,提出了工作目标和具体工作安排。
“我们将继续保持与各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指导地方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扎实推进窨井盖问题综合治理,按期完成各类窨井盖普查建档工作,全面开展窨井盖治理专项行动。”杨海英说。
元明也说,检察机关将持续推动落实“四号检察建议”,立足办案积极参与公共安全综合治理。(完) 【编辑:黄钰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