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来“天网”行动打法不断升级震慑持续强化
追逃追赃目标愈加精准
利刃再出鞘。2月24日,“天网2021”行动正式启动。
此次行动,对近年出逃、县处级以上、涉案金额较大、政治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外逃案件进行挂牌督办,持续加大对金融、国企、政法和民生领域外逃腐败分子追逃追赃力度,持续释放态度不变、决心不减、尺度不松的强烈信号。
“天网”行动是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部署开展的针对外逃腐败分子的重要行动。2014年6月,中央追逃办正式成立,于2015年组织开展“天网”行动,至今已走过6年铿锵历程,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捷报频传,成绩单不断刷新,“天网”行动已经成为追逃追赃的标志性行动。
2014年12月22日,辽宁省凤城市委原书记王国强从美国回国投案。王国强是中央追逃办成立后,首个从美国主动回国投案的腐败犯罪嫌疑人。
2015年3月,中央追逃办部署开展“天网”行动,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抓捕一批腐败分子,清理一批违规证照,打击一批地下钱庄,追缴一批涉案资产,劝返一批外逃人员。”
3月28日,天津市国税局直属分局原局长庞顺喜、天津港保税区瀚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安慧民被成功押解回国,这是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天网”行动的首个战果。
5月9日,在外逃4年多之后,“百名红通人员”的“二号人物”、被媒体称为“亿元股长”的李华波被遣返回国。无论是隐蔽国内的“老虎”、“苍蝇”,还是遁身国外的“狐狸”,终究逃不脱党纪国法的恢恢天网。
12月5日,“百名红通人员”的“四号人物”、滞留美国13年之久的黄玉荣回国投案,他也是“天网”行动以来第一个从美国主动回国投案的红通逃犯。
从2016年起,“天网”行动的名称以“天网+年份”的形式正式固定下来,自此,每年部署开展“天网”行动就成了追逃追赃的规定动作。
从公开的数据来看,“天网”行动开展以来,追回的外逃人员人数逐年增加——2015年追回外逃人员1023人、追回赃款30亿元;“天网2016”行动追回外逃人员1032人、追回赃款24亿元;“天网2017”行动追回外逃人员1300人、追回赃款9.8亿元;“天网2018”行动追回外逃人员1335人,追回赃款35.41亿元,追赃金额比2017年增长261%;“天网2019”行动追回外逃人员2041人、追回赃款54.2亿元,达到历年最高。
尽管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天网2020”行动仍以追回外逃人员1421人的总数创2014年中央追逃办成立以来第二好成绩,仅次于上一年;追赃数额29.5亿元与2014年以来的平均值基本持平。
这些鲜活的数字背后是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坚定决心和追逃追赃一刻不停歇的有力出击,表明外逃人员的避罪之路已经越走越窄,还在幻想“贪了就跑、跑了就了”必然只会陷入穷途。
中央追逃办统筹协调有关部门,集中各方资源开展追逃追赃,一个重要抓手就是推进个案攻坚,成功突破一批典型案件,持续强化高压态势。
2016年11月12日,经中国和新西兰执法部门密切合作,潜逃15年之久的“百名红通人员”闫永明回国投案。
2016年11月16日,潜逃海外13年之久的“百名红通人员”头号嫌犯杨秀珠回国投案。杨秀珠案是近年来最艰巨、最复杂、也是最成功的境外追逃案件之一,形成了追逃过程完整、战法丰富并具有借鉴意义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经验,是我国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的标志性案件。
2017年11月7日,党的十九大刚刚闭幕,“百名红通人员”贺俭回国投案。
2018年7月11日,外逃美国17年之久的中国银行开平支行案主犯许超凡被强制遣返回国。
2019年5月29日,“百名红通人员”肖建明回国投案。
2020年1月,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依法裁定没收“红通人员”彭旭峰、贾斯语的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
一手抓政策协调、一手抓重点个案,追逃追赃一刻不停歇的决心和意志可见一斑。
记者注意到,每年的“天网”行动在延续上一年经验基础上,根据追逃追赃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不断升级打法,工具箱里的手段日益丰富,使这张撒向全球的“天网”发挥强劲的威力。
2015年4月22日,“天网”行动启动一个月后,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集中公布了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员等人的红色通缉令。此次点名道姓公开曝光百名外逃人员,释放出贪腐者虽远必追的强烈信号,有利于加强国际合作和全球参与,提高追逃追赃效率。
在“天网2017”行动和“天网2018”行动期间,中央追逃办分两次向社会公布未归案外逃人员的藏匿线索。2018年8月23日,国家监委、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外交部联合发布《关于敦促职务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告》,这是我国首次针对境外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发出的敦促投案自首公告,在政策感召和高压震慑下,四个月内,全国共计追回外逃人员441人,其中主动投案165人。
通过媒体、网络公开曝光尚未追回的人员,采用这一手段既形成追逃追赃的强大攻势,有效挤压外逃腐败分子的生存空间,也占据了道义制高点,增进国际社会对我国追逃追赃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2018年3月,国家监委的成立标志着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进入了新阶段。与以往的“天网”行动不同,“天网2018”行动的部署中,明确“由国家监委牵头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纪检监察机关不仅要继续统筹协调追逃追赃工作,而且成为案件的主办部门,在收集证据、运用法律以及对内工作程序、对外配合、国际合作等各个方面,起主导作用。
“天网2018”行动开创了数个第一——首次以国家监委名义开展刑事司法协助,首次在无引渡条约情况下依据《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提出引渡请求,首次从欧盟成员国成功引渡职务犯罪嫌疑人姚锦旗。这些都是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追逃追赃的生动注脚。
作为“天网2019”行动的组成部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首次组织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取得丰硕战果——全国共追回职务犯罪外逃人员969人,其中“红通人员”16人,追回赃款24.37亿元人民币。肖建明、刘宝凤、莫佩芬、黄平等4名“百名红通人员”案件均由纪检监察机关主办,国家监委首次组织开展集中缉捕行动,一批级别较高、影响恶劣的外逃腐败分子被追回,监察体制改革形成的制度优势充分转化为追逃追赃领域的治理效能。
从过去主要依靠劝返手段,到着力运用遣返、引渡、异地追诉等方式,监察体制改革以来,追逃追赃工作正在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上行稳致远。
“天网2020”行动期间,国家监委牵头与外方开展执法合作,提请外方执法部门将“红通人员”杨玉荣、臧春伟、张衡贤等3名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缉捕并遣返。
从追逃追赃一起抓、追逃防逃一起抓,到推进追逃防逃追赃一体化建设,再到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经历多年实战的历练,“天网”行动思路愈加清晰、目标愈加精准、方法愈加成熟。
如今,“天网2021”整装待发,又将带给我们怎样的惊喜,我们拭目以待。(本报记者 王卓) 【编辑:叶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