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呼和浩特2月25日电 (记者 张林虎)25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1年,内蒙古全区生态环境系统将继续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起好步、开好局。
据内蒙古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张慧宇介绍,2020年,内蒙古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0.8%,重度污染以上天数比例为1.2%。2021年,内蒙古要持续推进空气质量提升行动,加强燃煤污染防治,因地制宜推进清洁取暖,有序整合替代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燃煤供热锅炉。“持续强化呼和浩特、包头、乌海及周边等重点地区大气污染治理,开展乌海及周边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张慧宇说。
在打好碧水保卫战方面,内蒙古将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重点抓好不达标断面、重点湖泊、入河排污口、污水处理厂、饮用水水源地等专项整治,加强“一湖两海”综合治理,“一湖一策”推进达里诺尔湖、东居延海、哈素海、察汗淖尔等重点湖泊保护治理,推动水生态环境稳定向好。同时,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
在打好净土保卫战方面,内蒙古将扎实开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严禁不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持续推进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污染源排查整治,加强重点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腾退土地环境监管。(完) 【编辑:陈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