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据四川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四川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自然资源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冯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冯斌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在职工录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为官不廉,长期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亦官亦商,违规经商办企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冯斌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冯斌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冯斌简历
冯斌,男,汉族,1969年8月生,四川邻水人,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5年7月至1990年7月,在邻水县城南乡初级中学任教,历任教导主任、团总支书记;
1990年7月至1992年4月,在共青团邻水县委工作;
1992年4月至1992年11月,任邻水县梁板乡党委副书记;
1992年11月至1993年2月,任邻水县城南镇党委副书记;
1993年2月至1994年12月,任共青团邻水县委副书记;
1994年12月至1996年12月,任广安地委组织部组织科副科级组织员;
1996年12月至1997年2月,任广安地委组织部党员管理科副科长、正科级组织员;
1997年2月至2001年4月,任四川省委组织部党员管理处主任干事;
2001年4月至2001年8月,任四川省委组织部青年干部处主任科员;
2001年8月至2003年10月,任四川省委组织部青年干部一处助理调研员;
2003年10月至2006年12月,任四川省委组织部研究室副主任;
2006年12月至2011年10月,任四川省委组织部组织二处处长;
2011年10月至2016年3月,任凉山州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16年3月至2016年4月,任凉山州委常委;
2016年4月至2018年9月,任凉山州委常委、州政府常务副州长;
2018年9月至2018年11月,任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2018年11月,任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四川省纪委监委) 【编辑:朱延静】